为什么说,有多少责任就有多少自由?|自由

本期内容

—本期你将听到—


在焦虑的时代,过不焦虑的人生。你好,我是林紫。

 

上个月,我应邀给成都石室中学高三的孩子们上一堂《生涯规划》课。这座创办于公元前141年的世界上最古老的官办学校,已经存在了2100多年,却依然充满了活力。当我听到班主任老师开场第一句话说:“兄弟们——”的时候,心情也顿时欢乐起来,因为,不是每个老师或者家长、都可以把孩子们当作“兄弟”、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平等与自由。

 

有了平等与自由,45分钟的课堂也就有了鲜活的生命力。孩子们踊跃互动、积极表达自己的观点,探索自我和未来。结束的时候,我说:“希望今天的分享,可以帮助大家在高考志愿填报时、可以更好地与父母沟通自己的想法、而不是剑拔弩张,希望父母们理解和尊重你们的选择,因为,每个人都有自我选择的自由。”

 

这段话,是有感而发。因为日常咨询中,我接待了太多由于被父母剥夺了志愿选择权而出现各种问题的孩子们,他们有的正在读父母选择的院校、有的虽然已经毕业很多年、却仍然陷在不能做自己喜欢的事的痛苦、以及对父母的怨恨之中。有些情绪极端的孩子甚至说:“我会咬牙把他们给我选的专业读完,作为对他们的孝顺和报答。反正等到毕业、任务就完成了,我就可以去死了。

 

父母们也许很难理解,为什么明明是为了孩子好、孩子却如此痛苦和决绝呢?

 

存在主义心理学认为:每个人都有创造自身生活的自由,每个人的欲望、选择和行动的自由都值得被尊重如果这些自由被剥夺,心灵就会充满了空虚与孤独。存在主义强调人的存在价值,主张人有自行选择生活目标和生活意义的自由,重视现实世界中个人的主观经验及主张,强调人须要对自由行动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父母常常以关心与爱的名义,代替孩子填志愿、选专业,甚至是代替孩子选婚姻伴侣,以为自己比孩子更成熟、更理性,做出的选择一定能够帮助孩子更好地成长,却忽视了,这样的爱是令人窒息的,因为它剥夺了孩子为自己选择的权利,孩子们也因此失去了为自己负责的机会。因为孩子内心会觉得“这不是我选的,那我也不需要为结果负责。”

 

选择意味着自由,同时也带来责任。

 

很多父母抱怨孩子没有责任心,然而我看到的正好相反:大多数孩子生命成长的最初阶段,其实都希望能够担负起一些责任、尤其是当大人尊重他们的自由意志、同时给予他们足够的信任和支持时,他们会比大人们想象的更勇于面对和担当,因为每个生命都有自发性、都渴望自我实现。可是,如果成人不断地干涉、否定和剥夺他们的自由意志,不断训练他们按照统一和标准的答案行动,孩子们的自发性就会受阻,而责任、也就成了与他们无关的事情。

 

存在心理学家欧文·亚隆就曾明确指出:责任是自由的主要成分之一。这里的责任,主要是指在心理健康方面,人们做出理性行为、并为自己负责的能力。一个有责任意识的人,会明白自己是自我、命运生命中各种困扰和感受的创造者,也是自身痛苦的创造者。如果一个人不能够接受这种责任,坚持认为其他人或者其他因素是造成自己不愉快的罪魁祸首,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心理疗愈。

 

这一点,在婚姻情感类的咨询中最为常见。许多伴侣刚来咨询的时候,通常都会数落对方的不是,认为问题都出在对方身上、与自己无关。而当他们在咨询当中成长起来,就会渐渐发现,原来,问题解决的前提,不是“只有他变了、我才能变”,而是“我变了,他才有可能改变”。

 

这是一个自我担责的过程。而这个过程的完成,需要先意识到:自己是一个有自由意志和选择权的人。很多遭遇情感背叛、却依然痛苦地留在婚姻中的来访者,最初都会从外部找一个坚持的理由。他们会说:“为了孩子,为了父母,为了别人的看法……我没有别的选择。”听起来,似乎外部的一切才是痛苦的根源,自己只能被动忍受;而我会说:“没有别的选择,也是一种选择。假如留在婚姻里是你的主动选择,那么有没有可能继续主动、让这个选择带来的痛苦少一点呢?”

 

这样的对话,是为了帮助来访者了解,当经历了负性事件后、他们无意识中落入了对责任的否认、转换、拒绝和逃避自主行为等心理防御机制的圈套中,而这些防御机制无法帮助他们真正摆脱当下的痛苦,反而会让他们在痛苦的感受里越陷越深,越来越觉得自己无力改变这一切。同时,也帮助来访者意识到:TA有改变的自由,无论继续还是结束婚姻,只要TA愿意,都可以试着做些什么来改变自己痛苦的感受,而且,也只有TA自己,是这份改变的责任人。也只有担负起这份责任,TA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

 

除了责任,欧文·亚隆还提到,意愿是自由的另一个重要成分

 

什么意思呢?当我们做计划、表达想法的时候,通常会说“我准备做某事”、“我打算做某事”、“我决定干什么什么”,这些,就是我们对自身意愿的表达。

 

欧文·亚隆所提出的意愿,指的就是这样一种心理结构,它把觉察和认识转化成行动的精神能量,是行动之前的心理状态和行动的主要推动力意味着决心和承诺,就像刚才说的那些表达,比如,我将要做这件事

 

因此,对经历了背叛、而又留在婚姻中的伴侣来说,如果意识到自己的自由意志、明确了自己的意愿,就可以以自己为起点,作出改变个人体验和生活质量的决定。

 

决定是愿和行动之间的桥梁。美国哲学家、社会学家和宗教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总结5种不同的决定类型。

 

第一种,合理的决定。这是一种经过理性判断之后的平衡,比如说,一个面临婚姻危机的妈妈说,为了孩子好,我留在婚姻里是对的。

第二种,刻意的决定。这是需要非常努力去完成的,比如,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第三种,放任的决定。这种情形,似乎没有哪一个行动具有足够好的理由,于是在厌倦或灰心之中听之任之。比如缺乏主见、不了解自己兴趣所在的孩子,任凭父母安排考了公务员,然后浑浑噩噩度日。

第四种,冲动的决定。这是在情绪之下不自觉的行动,也往往带来更多的情绪反应。比如,夫妻俩吵架的时候,脱口而出“离婚”!结果最后假戏真做,真的无法挽回了。

第五种,基于观念改变的决定。这种决定是某些重要的外在经验或者是内在改变的结果,比如前面提到的,当孩子意识到自己拥有填报志愿的主动权和责任,就能够建设性地决定读什么专业,上哪所大学,并付诸行动不后悔。

 

存在主义先驱克尔凯郭尔说:存在是在有限的生活中实现无限可能性的过程。冒险会导致焦虑,但不去冒险会失去自我·弥尔在《论自由》中“个性的自由发展是幸福的最主要的因素之一。

 

愿你有发展自己的自由,同时,也有能力担负这份自由的责任。假如你也经历某些让你感觉到无奈和失去自由的事情,是在什么时候呢?你曾做过哪些努力让自己重新拥有属于自己的自由呢?

 

林紫心理课,我们下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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