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来访者是受害者、加害者和拯救者的三位一体”?
主笔:商昔
编辑:商昔
责编:彭秋红
来源:微信公众号:沈家宏心理(ID:shenjiahongweixin)
引言
你的咨询生涯有没有这种情况:你觉得某个来访者完全是无辜的,造成了他这样糟糕的人生都是因为他超强控制欲的父母,那个精神操控他的伴侣,或者某个对他造成重大打击的迫害者,他就像一个脆弱的婴儿(或者他就是个被家长带来做咨询的孩子),只能任人摆布,难以逃离他所处的深渊。
或者,你对来访者完全无法做到共情,你觉得造成他这一切的源头都是他自己,他就是毁灭自己生活的元凶,一辈子就沉湎于堕落,就像《无耻之徒》里的弗兰克,明明有很多机会把生活拉回正轨,但他不要。哪怕肝脏损坏,喉咙喝不下酒精,他也要用试管将酒精滴进眼睛,用眼睛喝酒。他就是拖别人下水的人渣,毁掉自己还毁掉周围的人。
当我们眼中的来访者只有受害者,或者加害者一个形象时,我们其实就偏离了中立。
咨询室内强调“共情”,但同样强调“保持中立。”
而保持中立的方法,沈老师同样常说:“每个人都是三位一体的。”
每个人同时兼具受害者、加害者、以及拯救者的身份。
偏离中立原则的咨询师,只能看见来访者其中一个身份。
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能只看见来访者的其中一个身份呢?我们又该如何理解人是三位一体的呢?
01
同情不等于共情
在咨询中,我们常常强调共情,咨询师很容易因为来访者的经历对来访者升起各种各样的情绪,尤其是当我们认为来访者是无力时,我们的“共情”很容易变为“同情”。
这两者有何不同呢?
共情是咨询师站在来访者的角度,努力体会来访者的所思所想,理解来访者的内在世界,用个我们更容易理解的词,就是换位思考,咨询师在共情的过程是要去努力“成为”来访者的,他所感受到的与来访者要尽力一致,他所能思考到的反应与来访者的情感反应一致。
同情是咨询师对来访者的怜悯和关怀,但是这部分情感体验来自于咨询师,是咨询师的反移情。
我们对来访者的同情是可以存在,但需要控制的。
如果你是一个女性咨询师,你的来访者又恰好是一位受家暴的女性来访者,你是不是就特别容易陷入和她一样对家暴者的愤怒中,和她一起谴责那个家暴者?当同情压过共情,我们越容易觉得她是一个无辜而无力的“受害者”。
咨询室确实会强调共情,但也会同样有力地强调中立。
如果你的怒火也跟随她一同被点燃,那可能就跟着落入陷阱了,你会把来访者固定在“受害者”的标签上,而家暴者也变成了单纯的“加害者”,心理咨询需要看到人性复杂的一面,但如果来访者的身份变成了一个固定的标签,她就成了一个扁平的、无法被立体化的形象。
咨询师会不自觉地在这个过程中扮演“拯救者”,可咨询师的职责并不是拯救来访者,而是把他们培养成能拯救自己的人。
许多受害者无法改变自己处境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们沉迷于自己的受害者角色,他们会觉得一切的问题都是外部的:选择了一个糟糕的伴侣,有一个错误的原生家庭,经历了残酷的过去。
如果咨询师也只看见这一点,那么他也和受害人困在同一个地方,他们会一起落入自哀自怨中,因而无法获得改变。
咨询师可以同意他们对自我的同情,但也不要忘记告诉他们:如果你放下自己单纯的受害者身份,你是不是有机会看见其他东西?是不是能改变现状?
如果因为被愤怒蒙蔽给来访者贴上受害者的标签,我们很容易因此忽视来访者生命中刚强的部分。单纯的受害者是没有力量的,他没有抗争或原谅的选项,受害者只能忍耐和抱怨。
中立并不是一种袖手旁观的冷漠,中立的咨询师能帮助他看见加害者背后也有可怜之处,这样他才能选择原谅;当来访者看见他不是只能被怜悯,这样他才能选择反抗。
原谅和反抗都需要力量,而咨询师就是帮助他获得力量,至于如何选择,是继续忍受,原谅还是反抗还是维持现状,咨询师同样得保持中立。
02
加害者也觉得自己是受害者
在咨询室内,如果咨询师对来访者升起批判、厌恶,乃至不承认他们的痛苦,那么这场咨询恐怕很难进行下去,因为无论是咨询师和来访者都存在强烈的阻抗。
敌意只会加深敌意,充满恶意的人不会被另一个恶意的人感化,咨询师哪怕不觉得某个来访者值得同情,也得遵循中立,处理好这部分的反移情。
仍然以家暴为例,在家暴中,被施加暴力的通常是女性,我们很容易同情女性一方,然后厌恶男性施暴者,以至于我们无法继续男性工作,然而,倘若咨询师带着这种厌恶的态度与之工作,我们也并不能改善被施暴的女性的处境,我们仍然在维持男性的暴力。
在暴力治疗与预防中心工作的亚尔· 阿普特在早期的职业生涯早期与一些男性施暴者交谈,那些男性施暴者声称自己的暴力行为是对伴侣暴力行为的回应,或者是互相施暴。
阿普特在一开始对这种说法不屑一顾,认为这些人这是想否认和逃避责任。
然而随着履历的加深,阿普特的想法逐渐变从“女性是暴力受害者、男性是施暴者”转变为“双方都可能要对暴力行为承担责任”,“停止暴力行为的责任可能只在于施暴者,而停止暴力行为所造成的痛苦的责任则需要由双方共同承担”。
根据亲密关系中暴力行为责任模型,无论男女在将吵架升级到暴力事件中都需要承担责任。
例如说,妻子对丈夫抽烟不满,为此喋喋不休,而丈夫尝试喝止妻子,对她说:“闭嘴!”不过,口头上的喝止并没有起到效果,妻子仍然抱怨,于是矛盾进一步升级,怒气冲冲的丈夫扇了妻子一巴掌,发现她安静下来了。而丈夫就在此时意识到,暴力就是达成他愿望的最快方式。
妻子持续的抱怨让口头吵架升级为肢体暴力,妻子对丈夫暴力给予的正反馈(保持安静)让丈夫认为暴力是一个有效的手段,换而言之,在这个过程中,妻子某种程度上促成了丈夫去使用暴力。
这里并不是在指责妻子,也不是在说暴力是正当的,咨询师可以对暴力者共情,也必须事先说明对他人施暴属于保密例外,如果加害者在咨询中对他人施暴,那么咨询师有必要终止咨询乃至通知警察。咨询师对施暴者的共情是为了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并非为暴力行为辩护。
许多加害人身上同样具备愤怒、无助和失控感,他们会觉得自己也是受害者,是妻子在逼迫他们使用暴力,而自己被所有人指责,如果咨询师同样加入指责,只会让他们更坚持自己的受害者立场。
但如果他们不愿意承担责任,那么一切很难方式变化。
华莱士(Wallace)《对丑陋人物的简访》中有一段家暴者的自白:
所以我决定求助。我认为真正的问题与她无关。我意识到她永远不会停止扮演受害者,而我就是那个坏蛋。我没有能力改变她。这不是我能改变的问题。所以我做了一个决定:我要为自己寻求帮助。
加害者同样得从“我是受害者”的想法中脱离出来,不是为了改变他人而行动,而是为了改变自己而行动。咨询师所做的并非谴责他,而是看到他身上同样痛苦、纠缠、无助的部分,去帮助他们看见另一个人也是如此痛苦,而身为那个施加伤害的人,他有机会停下暴力。
无论是加害人还是受害人,都会为自己辩护,这也是为什么无论在哪个视角我们都不能把他们看成单一的加害者或者受害人,咨询师越保持中立,来访者越能从事情中看见属于自己的责任,由此才可能进一步发展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这也是他转变为拯救者的开始。
写在最后
在精神分析创立之初,弗洛伊德就警醒分析师要保持中立与节制,到了罗杰斯,人本主义的每条理论都坚定地站在不偏不倚的中立倾向上。
但绝对的中立是几乎不可能做到的。
很多时候,哪怕你的意识上想保持绝对的中立,但我们依然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更容易与某些来访亲近或者厌恶某些来访者。
我们对来访者的移情还是很容易发生。我们会忍不住想受害者忍耐了多少苦楚和恐惧,我们会去想他可能是多么地无力,多么希求帮助和拯救,我们会忍不住憎恶加害者,我们厌恶他那么不可理喻、固执和愚蠢。而这部分移情能否被妥善处理,关系到咨询师是否合格,咨询师和普通的倾听者的区别就在这里。
理想的情况是,我们能像一面镜子一样只是照出来访者的样子,帮助来访者更好地看见自己,实际中我们很容易因为过去的经历、相处的时间,而对来访者产生怜悯和同情。
是的,我们是存在自主意识的、会被干扰的、不完美的人类,但身为咨询师,我们还是需要尽可能做到中立,因为那是有利于来访者的。我们需要的是共情而非同情,我们需要中立而不是站队。
我们需要看到,无论世俗上某个人被认定为受害者或者加害者,我们都需要看见他身上加害者和受害者的一面,并且我们要从中看见他的力量——他们也会是自己的拯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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