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我居然遇到了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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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信公众号:Dr昕理学 (ID:PKUPsyXin)
我以前在新闻上看到一位妈妈带着孩子出门,结果莫名被一个陌生男人当街猥亵。当时我就觉得这种变态太匪夷所思了,但我没想到我自己也会遇到。
你可能以为非礼一个带着孩子的爸爸的,一定是个猥琐的老变态(你现在回头看一眼本文作者,对,是叨叨昕,不是鹿老师)。您猜怎么着?对方是个看起来很体面的年轻人。我觉得他挑我下手,一是因为我带着我家年幼的二宝,肯定不可能丢下孩子去追他。二是如果吵嚷起来,周围人不一定信我——人家一个年轻帅小伙,能非礼你这老登?
将孩子送回家安顿好之后,我在思索要不要报警。
我问鹿老师:“我应该报警吗?”
鹿老师说:“我遇到这种事,都会选择忍气吞声。”
我还在纠结的时候,她又说:“第一次遇到这种事的时候我还是个小孩,PTSD了很久,会做噩梦,会在课堂上经常闯入性的闪回。”
"他们这么肆无忌惮,是因为做这种事情几乎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
"他们很清楚自己下手的对象,基本都不懂得如何反抗。"
"但是你懂啊,所以你想报警的话,我陪你去。”
我做过很多关于处理猥亵性侵的科普,也写过青少年和儿童如何应对性骚扰的书。现在我自己遇到了这种事,结果却要“算了”吗?如果不报警,我作为一个成年人,其实是可以handle这种情绪的,恶心一阵子,我就好了。但他如果以后再对一个未成年人下手呢?
想到这里,我拉着鹿老师,直奔警局。
我的猜测没错,其他报警群众听到我的警情后,全都哄笑起来,警局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个大姨说:“是不是你误会人家了?”那个大爷说:“是你想多了吧?”
不过警察同志还是非常专业的,全程都没有笑出来。虽然我能看出来他们其实也有点不太相信,但他们还是忙前忙后地调监控,找人。
由于心情比较乱,我一开始把方位记反了,警察调监控查了一个多小时都没有找到。这时警察反复和鹿老师确认:“我们例行询问一下,这位同志有没有精神病史?有没有老婆?”
我其实理解民警的顾虑,因为此刻的情形看起来确实很像是一个精神失常的光棍的幻想。我甚至开始自我怀疑:“难道是我最近工作压力太大,真的出现幻觉了?”
在漫长的等待过程中,我切身体会了很多被骚扰的女生为什么会选择忍气吞声。因为整个过程中我面临着一遍又一遍的取证,一遍又一遍的自我怀疑。维权的成本很高,不仅我的成本高,警察的成本也高。看着他们一整天为了各种糟心事忙得脚打后脑勺,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负疚感。我怀疑我是不是做错了?我是不是在浪费警力?我觉得我不是在惩罚罪犯,而是在惩罚警察。
我更加难以承受的是周围群众偷偷上下打量的眼神,和抑制不住疯狂上扬的嘴角,我如坐针毡,汗流浃背……我觉得我不是在伸张正义,而是在拉着自己游街示众……
甚至连家人都不理解,指责我们不该小题大作,这种丢人的事情不应该声张。
调查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我已经退缩了。我说:“要是实在找不到那个人,就算了吧……反正我也没有受伤……给你们添麻烦了……”那位警察说:“不不,我们不是不相信您,您再耐心等一会儿,我们正在努力。”
我又心虚地问鹿老师:“我是不是太过较真了?”
我知道我很容易较真,我曾经举报违章行为,相关部门回复我说:“事发路段没有监控,处理不了。”我因此驱车重回事发地点多角度拍摄,告诉他们:“这个路段明明就有监控!”后来事件最终还是得到了处理。
好在,结果是好的。人找到了,事情处理了。(原谅我对事发的时间、地点、经过及处理结果都模糊化讲述,一是害怕对方被人肉出来造成网络升堂,二是出于对我个人隐私安全的考虑。)
我发现,一开始我担心的事情全都没有发生:
我担心如果监控录不到怎么办?结果录到了;
我担心茫茫人海找不到他怎么办?结果警察一点一点顺藤摸瓜的给找到了;
我担心如果他不承认我该怎么办?还好,他承认了。
专业的事还是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办,在我看来不知该怎么办、以至于想要认倒霉的事,警察可能是有办法的。
所以,如果有类似经历的朋友想要维权,又有上述顾虑的话,其实你可以把这些事情交给警察去操心。如果连警察也解决不了,再认倒霉不迟。
然后,如果你不敢报警,或者羞于启齿,其实也是非常正常的。因为这个过程确实很折磨心态,周围人的不理解,以及你不断自证的过程,甚至会造成更深的二次伤害。所以如果你退缩了,不必懊恼,不必惭愧。你需要的只是做好心理疏导,而不是反思自己没有犯过的错。
其实在维权过程中我也反复想过,我是不是非得较这个真?但今天我是一个知反抗敢反抗能反抗的人,尚且不反抗的话,若他以后伸手向不知反抗不敢反抗不能反抗的人呢?
从认知神经科学的角度来看,破坏规则却不必遭受惩罚的行为,会导致多巴胺分泌的增加。因为施害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出现了积极预期偏差,这种侥幸逃脱的刺激感和喜出望外的获得感,会刺激多巴胺大量分泌,会鼓励他以后更多地犯案。反之,如果他以为自己会没事,结果却有人跟他较真,让他受到了惩罚,这种负性预期偏差则会导致多巴胺减少甚至停止分泌,从而减少违法行为。
虽然我知道费了这么半天劲,可能也无法给他多么严重的惩罚,但是勿以赢小而不麻,我们至少让他知道真的有人会较真,知道警察在盯着他,警察也完全有办法找到他。而且有了这次记录,再犯的话就是累犯,下一次他再想伸手的时候至少有所顾忌。
再然后,感谢当天帮助过我的警察同志,谢谢你们忙活一整天陪我较这个真。
作者简介:张昕,北京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副教授。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Dr昕理学 (ID:PKUPsy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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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名: 张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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