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绍隆

心探教练/优质答主

谢谢题主的问题,,让我们有机会深入思考嫉妒这种常见的情绪原理。


牛津英语词典里嫉妒的定义是:“在注视着另一个人拥有一些高于自己的优势时产生的屈辱感”

韦伯词典则是“在看到别人的优秀或好命运时感到的气恼、羞辱、不满或不安,同时感到一定程度的厌恶,以及占有相同优势的渴望。”


嫉妒是人的一种普遍的情绪反应。它的产生需要有四个条件:


1,  对方与我们相像(没有相似性就不具可比性)

2,  这件事和自我的相关程度高(不相关的则是羡慕不会嫉妒)

3,  主观的不公平感(感觉公平就会心服口服,只会钦佩不会嫉妒)

4,  在想象中自己对这件事的控制力很高(感觉自己能做到才会对对方不以为然甚至嫉妒,如果远远超出自己的控制力也不会产生嫉妒)

 

而嫉妒之后马上又开始自责,那是弗洛伊德人格特质里面的本我和超我轮番主导的缘故,产生嫉妒那一刻是代表原始欲望的本我主导,而后的自责则是代表道德规范的超我占了上风。

 

嫉妒的危害性视乎其严重程度,最严重的是嫉妒一方因强烈的嫉妒采取一些不利于对方的行为或道德诋毁,这就涉嫌违法了。稍轻一点的是不会采取对对方的行为,但是在自己内心产生强烈的负面情绪,这时候自己反而是受害者了。最轻的情况只是稍稍不快,就没有关系,反而有可能促使一些正面的动力。


所以根据题主描述,应该介于最轻和稍轻的程度,这种情况下只要做一些心理建设就好了,不需要太过担心。


其实如果了解了上面所说的四个条件,下次遇到令你感到十分嫉妒的人或事,对照反思一下或许就不值得嫉妒了也说不定。毕竟同时满足四个条件的事情应该也不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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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鲸厂问答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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