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中没有对错?
文:农庄春阳|壹心理专栏作者
For those who believe,no proof is necessary,for those who don't believe,no proof is possible.——StuartChase(美国作家、经济学家、语义学家,1888-1985)
不时会有网上或是身边听到爱情中没有谁对谁错,对这句话笔者思考了很久。虽然听起来很动听,但总觉得它在什么地方有些不对。
如果要讨论爱情中有没有对错的话,首先要理解的一件事就是——什么是爱情。爱情二字的确很难定义,在文学上、心理学上、社会上、神学上都能够找到许多不同的见意。而笔者选择使用的定义是在心理学中十分著名的「爱情三角理论」。选用这个定义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是这个理论比较有名,相信不少人都多少会听过;第二是因为它定义清晰又有系统,不像一些对爱情的理解那么难理解。如果过去没有听过爱情三角理论的话,它是一九八六年心理学家史登堡在《心理学评论》中发表了其著名的文章,史登堡主张爱情由三部分组成:亲密(包括了紧密感、联络感与约束感)、激情(包括了驱使人恋爱、互相吸引与进行性行为的动力)与承诺(包括了短期的爱恋与长期的爱的维系)。
这三者中最支持爱情中是没有对错的就是激情了。不难想象地,激情是完全不谈理性,纯感性的一部份。在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人类的身体中会自然地产生更多的多包胺这些「爱情激素」,所以人在堕入爱河时就会比平时情绪更高更兴奋。而这些「爱情激素」的产生不可否认地是不会受到人的主观意识所控制。然而,如果用「激情」这个理由能够证明爱情中是没有对错这个论点吗?惊怕是不能的。因为激情主要的出现和功用极大多数时间是在未确立恋爱关系和恋爱关系的初期,所以「激情」这个理由最多只能够说明「爱上一个人是没有对错的」,而未能完整地证明「全个爱情的过程都不存在对错」。
看到这里,相信各位都猜到笔者的立场是爱情中是有对错的,更清楚的来说:爱上一个人没有对错,但在恋爱关系后期中是存在对错的。而这个论点立论的核心就是——承诺。不过承诺这词语还是有些太浪漫了,为了更一步说明其本质,以下会称其为「契约」。
爱情契约从古到今一直都存在,它被世人称作婚姻。婚姻是爱情,又是契约,而这个契约更是受到法律所保护的。当然,不是所有的恋爱关系都会走到定立婚姻契约这一步,但就算在其它的恋爱关系中,同样是存在契约的。例如在一般谈恋爱的过程中,确立男女朋友关系这一步就是在设定契约。而在积非成是、约定俗成的情况下,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包含的契约内容包括有:对对方好、不应外遇等等。虽然这些契约不一定有法律效力,可是也一定会有道德效力。
在清楚了解爱情中的契约后,余下的就不难解释了。要判定一个人要恋爱关系中是对是错,就是要看这个人有没有违反契约。例如在谈恋爱的过程中发现对方和自己不合以提出分手是没有违反契约的,但如果是有外遇的话就会违反了契约。
老实说,笔者真的很想知道到底是那些人提出爱情中没有对错这个暴论,是有外遇的人为自己洗白?还是受了伤的人在自我安慰?希望不是前者吧,不然的话就真是太过份了。不过说到外遇,如果想做到完美外遇的话,欢迎看看《外遇攻略:如何出轨不被发现》。http://www.xinli001.com/info/100318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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