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莱克特

Lv4  小飞鱼

心理作者/优质答主/故事达人

题主,周三上午好!我是咨询师威尔。


在您的问题中思索了一下,仔细反复查看了几遍,发现您给问题的标签为“科普”“心理效应”“心理类型”“学科讨论”,如果从这个视角可以看出,您有可能是一名偏重于学院学习类型的提问者?(排除自己有这方面的困扰,或者有实操的咨询师),以此为契机,我们展开一段真诚友好的交流与探讨,您看好吗?


在深入交流前,我也想发表下自己对“神经症”这个词本身的观点,即,这个词汇由于印象中的年代久远,确实目前不太习惯于就此词汇本身探讨。我印象中最早比较兴起与深刻的年代大概在上世纪90年代末?为何这么说呢,因为当时我正上高中,然后前面的一个很要好的同学,据后来讲,有强迫症的可能性,当时比较“流行”的说法是神经症或者神经官能症。


由此,我们不限于词汇之争,您看好吗?我们切换成比较新的标准,即我下面把题主说的“神经症”切换成“强迫症”“焦虑症”(或焦虑障碍)“抑郁症”等精神障碍方面的表述(依据来源《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DSM-5)),您看可以吗?


我们成长经历中一些“保护自己的方法”、“防御方式”或者“解决问题的手段”是不合适的或者说是违背了自然规律,所以产生了症状。比如:一位内向的患者与人交流会不自然,原本是正常的符合自然规律的,但他认为这样是危险的和不合适的,所以他去控制并关注自己的表情动作,最终导致表情动作变形,产生了症状。

不清楚我的感觉是否准确,您是已经学习了一些精神分析流派或者说心理动力学方面的知识吗?因为我看到“防御方式”这个词,头脑中自动化思维就跳到了精分这块了。恕我冒昧,您的主要意愿,是想解释这个精神障碍的原因,是吗?那么可能,“不合适”或者违背“自然规律”,这两种描述也许都不够准确。


原因是,合适或不合适,只是对人类自己而言,心理健康和精神障碍之间,并也没有严格的界限。而自然规律和人是否认识到的关联不是直接的(很多规律可用发现,但不能用发明),自然是不看人脸色行事的,好人,坏人,健康的人,生病的人,在它那里,都一视同仁,借用老子的一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没有心理学之前,人们的心理就都健康吗?很显然,不是,对吗?从精分的角度来看,是他内在的冲突,或者说,自我无法在一定程度上调节本我,超我部分,强烈的不接纳或不认同,导致了一系列由内而外的心理及行为异常。但是诚如其他答主所言,这同样需要放在一个大的时代和文化背景下看,比如,从前据说有很多牧师有洗手的强迫习惯,那我们现在看,他是本我部分的欲望和超我部分需要神性的冲突,自我不允许或接受自己有“肮脏”的性的冲动,所以通过洗手等行为,象征地洗掉自己的“罪孽”,从而获取心灵上的平静。(国外也有很多神职人员猥亵儿童的案例,这里不展开)


这里面其实涉及 特别多流派,比如精分,认知行为,行为主义,后现代的不同说法,那么我们简而言之,从感知,情绪和行为,三个维度来切入的话,基本上三个环节的某个地方堵住了,不通畅了,从而显得异常起来,当然,这也是不科学的说法,其实具体的诊断也都是有标准,这里篇幅有限,暂不展开了(很多大科学家,如牛顿,爱因斯坦,包括很多艺术家,如达芬奇,你很难界定他是精神障碍还是天才,对吗,像尼采,纳什,梵高,这是公认的精神障碍了)。


或者是:因为性格、成长经历、遗传等因素导致患者选择了一些不合适的防御方式违反了自然规律,所以产生了症状。

性格,这方面如果从心理学严格的定义来看,性格更偏重于后天社会形成,跟先天的“气质”不同(无褒贬,难以改变),而人格是性格+气质+调整的能力等,是比较复杂的概念。心理学比较关注的是人格。


这里您又用了自然规律,我们不妨举个例子,人把虫子和鸟分成益虫害虫,益鸟害鸟,但大自然会吗?从生态圈的角度,每个物种以及其中“异常”的个体,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当然,我不是要推翻精神障碍这个词的底层逻辑,只不过借此来探讨和尝试界定,我们讨论的边界。


成长经历,侧重教育,从行为主义,侧重习得性,这个因素是存在的,但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个体的认知,也就是说,由班杜拉的三元交互理论(行为习得原理),个人(情感,认知),环境,行为,构成相互的作用,其中认知成为枢纽作用。


遗传,这个目前从脑神经科学角度,已经被现代医学所确定,存在精神障碍的个体中, 确实不乏家族遗传,因此,这也是咨询师对应来访评估阶段,必须询问的一个重要方向之一。


以上,就是目前就我所想和所学的一些探讨了。希望有所启发和帮助。在答题的过程中我也理清了自己,谢谢题主的问题及给予我的答题的机会。

  • 鲸厂问答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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