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脆

Lv4  小飞鱼

心理作者/精华答主
等级之分,苦乐不均,是罪恶还是情有可原?

若有人性的黑暗在其中兴风做浪,那无疑就是罪恶;而若只是自然原因,则可认为情有可缘——不可抗力,人类没有办法。比如一些灾难,天灾可原,人祸是罪。

等级社会,把人与人自然差距(高矮胖瘦、黑白美丑、智愚巧拙)拉大了——天然弱者在资源占有上遭遇不公平机制的二次打压,弱者愈弱、强者愈强。强者位于社会之巅,恣意妄为;弱者人生艰难,温饱线上挣扎。教育中的一部分为此粉饰辩护,法律中的一部分为此定规则,军警的一部分为此站岗放哨……

这都是强者的人性恶?也不尽然。自然秉赋的差异,本需要良善智慧的人性去消除,但人的社会中,却只崇尚强者,以至强者为尊,智者沦为工具,善者只能靠边。而令人难解的现象是,在崇尚强者的队伍里,弱者数量最多。
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