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杨

故事达人/优质答主/词条贡献者
就你所提的问题,我个人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及经验,我的回答只能是从一个普通大众的角度以一种尊重的路径来说明一些具体问题,尝试提出一些点,一些可能行之有效的路径以供参考。我个人的建议是,如果可能的话,是否找资深心理咨询师进行咨询,以找出问题之所在,可行之实践。

我将竭尽所能地尝试我对这一问题的理解。

让我们从“情结”这一词语和其本身的区分开始。

“情结”从词语上来讲,我们或许可以把它解释为一种情感与情境的拆分与组合,是一种连结和死结的开合状态。这是我对“情结”这一词语的基本解释。

这种情感的出现,形成,发展,强化,进而演变成了我们生理上的一种或隐或现地属性,特征。比如,是否在你的成长过程中,你偶然地接触到与强奸、轮奸、虐待、蹂躏、共享恋人、互换角色等信息,给你造成过难以抹灭的印象;又或者你接触过具有类似倾向的人、书籍等,有这些源头的提供,因而造成你沉浸其中,无法自拔。

比如,我们大多数人可能看过悬疑推理的小说,影视剧等,如大家熟悉的古惑仔系列,这曾经给一些青少年,判断力不够的青少年带来了恶劣的影响,让他们热血沸腾,江湖义气,最终却走上了违法犯罪,毁灭自我,伤害他人的不归之路。

这种情感的连结关系如果处理得不恰当,不能意识到其中的危险性,或者说是危险凌驾于安全之上,连结就会发生不自觉地扭曲现象、缩放现象,朝着打结这条歧路越走越远,最终形成死结,形成某种机械性的记忆,就好比被感染一样,我们自身的机能和免疫系统基本近乎于失控状态。

当然,从生理和心理学这两个方面来讲,我们很难用“非正常”、“变态”这样所谓的有色标签来解释。因为我们这样说显然是不负责任,是某种大众的社会的规范、伦理道德的作用和效用,或者仅仅只是因为一种从众心理,一种少数服从多数的潜规则,这种不和谐与不被认可的声音不仅意味着被淹没,也可能意味着无法承受的心理压力,人身安全。

比如,同性恋,以及同性恋是否可以并且能够得到与异性恋同样的尊重,被承认,被社会和法律保护?同性恋是罪恶的,或者他们都是负面的,藏污纳垢的?不尽然,我们只需提出两个问题:第一,有多少人了解过同性恋?第二,我们大多数真的赞同这不是一种歧视和侮辱,这是平等的吗?

这一现象在中国台湾,在美国,在欧洲的一些地区是被承认的,被法律尊重和保护的。

同理,比如色情交易的合法性与非法性在全球各地范围内也有着不同的情况。

不过,在我们国家,在我们的文化和社会规范中,显然不适合也不适用这一现象,这其中还有可能涉及人伦道德、社会法律等等众多问题。

希望你能通过各种途径走出这个怪圈,至少,截至目前,我们国家对这一行为不是持支持态度。

比较理想的状态是自我了解,自我学习,配合心理咨询的陪伴,或者如果有必要的话,是否考虑到精神卫生中心咨询,进行药物的治疗,结合心理上的干预。但愿你们能早日走出困境,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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