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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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和文化是具有连续性的。
今天是昨天的继续,
历史是今天的镜子。
今天的社会文化完全可以
从历史的长河中找到源头,发现脉络。

🍏在中国历史上,
同性恋并非禁忌。
无论正史还是野史中
均有关于同性恋现象的大量记载。


🍏魏王与龙阳君,汉高祖与籍孺,
唐李承乾与称心,东晋桓温与郄超,
明正德帝与钱宁,陈文帝与韩子高………
构成了古代中国一个暧昧人群集合。🍏

🍏在西方人发明的“同性恋”名词传入前,
中国古人使用“分桃”、“断袖”等词汇
来代称(男)同性恋现象。
这两个词来自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同性恋典故。
一是因为故事的主人公身份是君主级的,
二是由于事件记载于诸子文集或官方编修的正统史书,可信度绝非一般八卦野史可比。

🍏“分桃”见于《韩非子·说难》:卫灵公与弥子瑕;“断袖”则典出《汉书·佞幸传》:汉哀帝与董贤。
🍏最有意思的是,在《汉书·佞幸传》结尾,作者班固加了一个“总结评语”:

赞曰:柔曼之倾意,非独女德,盖亦有男色焉。观籍、闳、邓、韩之徒非一,而董贤之宠尤盛,父子并为公卿,可谓贵重人臣无二矣。然进不由道,位过其任,莫能有终,所谓爱之适足以害之者也。

第一句说明作者认识到帝王有可能被女子吸引(异性恋),也有可能被男子吸引(同性恋),这本身不足为奇。
第二句说明在整个西汉王朝,帝王豢养男宠绝非孤例、特例,而是一个较普遍现象,董贤甚至能凭借与哀帝的亲密关系在仕途上位列三公、贵震朝野,达到和外戚势力匹敌的程度。
第三句话,爱之适足以害之,帝王出于对自己同性情人的宠爱,用非正规手段让其晋升,赐予其超过自身才能的富贵,导致最后他们都不得善终,这正是爱他们反倒害了他们。

《汉书》被后世认为是历代官修正史的模范。
君主的同性恋情能被公开记录在官方史书中,
反映出自先秦至两汉年间,
中国古代主流社会对同性恋的包容程度。

毕竟按照儒家“为尊者讳”的传统,
属于最高统治者的丑闻,即使不完全抹去,也会文过饰非,最多春秋笔法;
这样明白无误记录在册,
足以证明在当时史家看来,
同性恋情不是滔天罪恶,
也并非骇人听闻、无法容忍的道德败坏;
无非是“帝王风流史”。


🌶️转折之处在于宋明理学的大兴。🌶️

宋明理学是哲学化的儒学,
是以伦理道德为哲学核心。

🍏宋明义理,重点在伦理道德学说。🍏
强调
道德基础的人性论、
🌶️“存理去欲”或“存心去欲”的修养论、🌶️
“格物”或“格心”的认识论……

同时,宋明理学也是佛道化的哲学。
把佛教的禁欲主义思想吸收进来,
把它作为理学的核心思想,
🍏并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德主张。🍏

于是,三纲五常在理学推动下,
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天经地义的伦理道德与行为规范,
压抑、扼杀了人们的自然欲求
🌶️---
它连异性恋正常性欲人欲都要压制,
何况同性恋?🌶️

🍏这样的伦理道德与行为规范影响至今。
同性恋成为了在中国社会长期存在、
却一直讳莫如深的现象。🍏

1998年,李银河研究专著🍏《同性恋亚文化》出版,
同性恋第一次作为学术研究的对象,
呈现在中国人的眼前。
2001年,中国将同性恋和双性恋从《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的精神疾病名单中剔除。🍏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
《同性恋亚文化》中提出,
同、异性恋性观念的主要不同在于
🍏🍏🍏前者必然而且只能是
以娱乐为其目的;🍏🍏🍏

而后者在娱乐之外还有生育目的。

我想这,
🍎是至今主流文化无法包容这个亚文化的主因🍏

传统的伦理纲常中,
男婚女嫁的说法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
自古以来,
中国文化便特别看重婚姻与家庭价值,
强调传宗接代对家族繁衍生息的重要影响。

🥦同性恋是无法完成传宗接代和繁衍生息的🥦
所以,
同性恋被今天的主流文化排斥是必然的。

至于法院维持判决,
这个事例可见一斑:
《奇葩说》关于“同性恋该不该向父母出柜”
被广电总局禁播;
广电总局给出的理由是,
这期节目是
🥑🥑“嘉宾对非正常的性关系持同情态度,
🥑🥑挑战传统道德观和价值观,🥑🥑
🥑🥑不适合向公众传播。”🥑🥑

除了传统文化对人的影响,
AIDS的不当传播,
也影响了普通人对这一群体的看法。

我想,李银河教授对于
LGDT(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变性人),
坚持🍏“自愿、私密、成年”🍏
的性权利三原则
是值得提倡的。

而文明要真正达到
海纳百川的位置,
也许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恐同不必刻意去纠正。
文化的影响或许是刻在骨子里的。

可是,
80-00后,在家庭教育中,
如果能秉承🍎开明🍎二字,
或许就是不再“恐”的底部构建。

我是朱颜。多多交流。
  • 人生答疑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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