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格尔青

Lv7  陪伴海豚

心探教练/精华答主/认证作家
关于家暴行为,首先想说明一下,张蔚老师在犯罪心理学的课程里提到,“家暴”这一说法是针对有家庭关系的人员,对于没有结婚的恋人关系,准确来说应该叫做“亲密关系暴力”。

也就是说,无论是家暴还是亲密关系暴力,它的实质就是一种具有伤害性的暴力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暴力行为既包括身体上的虐待和伤害,也包括语言和精神上的虐待和伤害,是一种双重伤害。而精神上的伤害是更深刻长久的。

为了方便论述下面就统一称为“家暴”吧。

苏珊·福沃德写过一本书《依恋:为什么我们爱得如此卑微》,里面分析了控制型男人的暴力行为,从中也能看到夫妻在家暴中的一些行为因素。我之前曾经写过一篇文章也梳理总结了家暴行为的成因,在这里再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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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文章中就提到了《夫妻的世界》里被家暴的女配角闵贤书的行为表现。她被男友家暴后仍然不愿也不敢放手,一边哭一边说觉得男友太可怜了,她要“拯救”他。

当时我就震惊了。但不得不承认,艺术来源于生活,这的确是不少被家暴的女性的一种心理。为什么会有这种心理呢?

★1、习得性无助的影响

在存在家暴行为的家庭和亲密关系中,施害者会对受害者长期采取精神上的压制和控制甚至是虐待,这会让受害者形成习得性无助心理,也就是失去反抗的想法和能力,不敢也不会去反抗对方给予的伤害,只能默默忍受,被动接受伤害。

同时也会形成一种心理防御机制,以合理化的方式来为对方的暴力行为开脱,以安慰和说服自己接受现实。

★2、家庭成长环境与父母关系的影响

我们对于自我的认知、社会性别角色、婚姻与家庭、亲密关系等的认知和学习,是在家庭成长环境中形成的,来自于我们的父母婚姻关系的教育。

作为女性,我们的性格,我们在家庭中、婚姻关系里、社会上该处于怎样的地位,如何处理亲密关系问题,如何面对男性和伴侣,这些都是从我们一直以来的家庭教养与父母相处模式中习得而来。

面对伴侣时,我们是独立自主还是依附顺从,是敢于表达自我、争取权利,还是讨好退让、忍气吞声,这些行为特性都会受到父母日常行为表现的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父母的行为模式。

所以,被家暴后的受害者仍然选择忍让、不愿离开,就是这种行为模式的表现。在她的观念中,即使被伴侣伤害也应该忍住,这是夫妻关系里会发生的事,也应该要接受,因为自己的父/母就是这样做的。

在这种家庭教养环境中,孩子对于如何分辨暴力行为、如何反抗和求助、如何保护自己等方面的教育是缺失的,因为父母根本没有这种理念和认识,也从来没有教育过孩子有关这方面的问题。

所以,当她被家暴后,也并没有想法或是不知道该怎样反抗伤害和保护自己,或是觉得这是“家丑”,只能选择继续忍让,不懂得求救或离开。

★3、自我保护意识和防侵害教育的缺失

有些女性则是因为在成长的过程中,家庭环境太好,父母过度呵护,没有对她进行危机教育,认识不到社会的险恶,也没有遭受过社会的“毒打”,因此缺乏警觉性,既无法分辨伴侣的暴力伤害行为,也不懂得怎样保护自己,进行求救。

她有可能在被伤害后,被对方的一些巧言巧语迷惑而原谅对方,或是以为以后不会再发生,于是退让忍受。等暴力行为再次发生,也许伤害就无法再挽回了。

★4、虚幻的全能自恋心理

有些女性会有一种虚幻的全能自恋感,觉得自己很伟大,很有同情心,有种英雄主义心态。合理化对方的侵害行为,觉得自己必须也能够挽救对方,对方的暴力行为是有“合理的原因”,要“理解”对方,对方如果失去了自己就无法生存下去。

就像《夫妻的世界》里的闵贤书那样,被家暴仍然觉得对方很可怜,要拯救对方。因此也就不愿离开,还幻想着自己的忍让行为能够感动对方,对方将来会改变。因此忽视了危险的存在,也没有警觉暴力行为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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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实证明,家暴只有零次和无限次。家暴对身体和精神的伤害是巨大的,也很难消除。任何对家暴行为抱有合理化解释和改变的幻想都是错误的。

但是,那些被伤害后无法离开对方的受害者,有着各自的原因或难言之苦,要行动起来有着很多的实际性困难,比如经济条件限制、孩子的问题、家人的反对、旁人的眼光。

我们作为旁观者可以心疼,可以不明白,但也不应对其诸多指责或轻视,这些负面的看法和不理解的眼光对她们来说是一种二次伤害。

只希望家暴受害者能够得到更多的理解和帮助的力量,助她们早日看清事实,获得自救的力量,脱离伤害的关系。

  • 人生答疑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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