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一迅

优质答主

没想到在这里遇到哲学问题。

题主所谓的“理”是指客观自然规律还是人主观的预期?

在东西方的哲学传统中“理”一般指的是自然规律,如果是这样,那么万事万物都是循着“理”的,不存在脱离自然规律存在的东西(比如白骨精)。有些现象目前没法解释(比如球状闪电),是因为人类的对理的理解还不够深刻而已。

如果“理”是指的主观预期,那么客观事物不符合人的主观预期,很正常啊? 人的预期只有限的一种或几种,而客观世界的可能性是无限的,因此有限当然不能容纳无限。此外,不同的人对于“理”和“美”的定义是不同的,张三觉得“合理”或“美”的东西,李四就看着别扭;同一个人不同的时间对于“理”和“美”的定义也是不同的,今天觉得“合理”或“美”的东西,明天就不觉得了。那么客观世界要根据谁的什么标准来安排呢?

因此,我觉得如果这个不合“理”,让您感到很困扰,或许您可以处理一下困扰的来源。

提两条思路,供参考:

1)是否从小到大都有按照某一固定模式做某事的倾向,不这样做就很心烦?与人交往时是否觉得搞不清楚人家在讲什么?如果这两条都“是”,可考虑去医院测试一下阿兹伯格综合征。

2)如果上述都是否,可以找咨询师考虑处理下完美主义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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