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eeming

Lv1  小珍珠

优质答主
(对我上面的回答做一下补充,稍微具有一点学术性,能帮助楼主更好地理解家暴,尽可能避免伤害的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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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不是偶发事件,暴力背后的成因具备潜伏性和预兆性,如果提早发现那些不对劲的地方,尤其是理解施暴者的特质,也许就能采取措施避免悲剧的发生,楼主可以参考一下下面的十多条标准,它们是两位美国学者在1996年整理的具有暴力倾向的伴侣常见特质:

1.长期低自尊,过度的自卑感,能力不足的感觉

2.孤立感,缺乏社会支持

3.缺乏社会技巧和自我肯定的行为

4.有精神病史,像是焦虑、忧郁沮丧

5.有酒精与药物滥用的历史

6.薄弱的冲动控制力,其他反社会行为的问题

7.占有欲和嫉妒心很强,总是怀疑被遗弃

8.喜欢将错误归于外因而谴责他人,当发生挑衅时,争吵逐渐升级,表现出攻击性和暴力行为

9.对另一半缺乏同理心,例如妻子在怀孕分娩期间遇到困难,或者性生活无法配合时,不能理解甚至无视

10.将工作上的不满意与压力产生的愤怒作转移攻击

11.遭遇社会经济方面的问题,譬如失业、居家环境不良或者财务困难

12.在儿童时期曾受到暴力虐待或者目睹暴力

13.目前有使用暴力的情形、有威胁的行为或者武器的使用



当我们讨论施暴者的特质的时候,并不意味着有一个一致且简化的施暴者类型。他们可能来自不同的阶层和群体,有我们周围的普通人,也有公众人物(比如蒋劲夫),暴力的严重程度、愤怒、酒瘾的实际情况等很多方面也不一样,因此我们也不能将施暴者视为性质完全相同的一群人,认为他们都有同样的性格特质等等。

因此,施暴者并不是典型的,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家暴的加害人。除了个体精神病理因素之外,不存在某个特质一定导致某一个人成为施暴者,一个人会成为施暴者,通常是多种原因导致的。(在此也提醒各位,在婚前同居那段时期,可以多观察多看看对方)。

当你意识到不对,特别是对方已经暴露出暴力倾向的时候,一定要及时“止损”。

“他只是心情不好才打我“、“他只是喝醉以后才打我”、“他平时对我很好”等等,家暴受害人有时会找很多借口给对方开脱,也许是无法直接面对这个事实,也许认为这只是一次偶发事件,过去就过去了。

但,你不会是侥幸存活的特例,楼主要明白这一点。

很多家暴受害人,在报警之前曾遭受多次家暴。她们怀有同样的侥幸心理,不愿意去寻求援助,事实证明,这样只会使对方变本加厉。《离婚纠纷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中指出,“在中国,女性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报警。”如果在第一次就报警或者离婚,很可能就没有后面的34次。

尤其是当对方家暴成本极低,不需付出什么代价就能获得原谅时,家暴再次发生的概率极高。最常见的那句话是“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施暴者的特质是日渐形成的,具有相当的持续性,包括某些童年暴力经历,是很难被改正过来的。

所以,判断家暴只是第一步,最重要的是离开,绝不给对方伤害的机会。

但选择权依然在楼主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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