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事件来说,确实是个悲剧,有种让人“打不进屏幕”的感觉首先,对于医生的离世,有三个角度,“凶手”不止一人或一家其一,是面上的“被救助者”也就是医闹引起其二,是网暴(网络暴力次次被关注,次次不解决)其三,医护人员被医闹和被网暴后的正确心理疏导问题对此事的态度上,我们的了解是片面的,例如在“医闹”到“自杀”这个期间七个月内,医生遇到过什么事情,是什么样的生活状态,工作状态,我们无从得知,可能是医生的家人不受其扰,也对医生恶意相向,也可能是医生的单位无作为,推卸责任等,让医生一个人背锅,受到病患及家属,网友的伤害,对医生的态度也不友好。再例如,医生周围的亲戚,友人,邻里,其他患者和家属的态度等,都可能对其产生额外影响或新的问题那么对于无从得知的事情和经过,我们不错推测,探讨,仅讨论“生命与子宫”的问题本身昨天和老妈正好交流到类似问题上,或许也可以是看待此问题的视角经期第一天,我预感到疼痛来袭,于是赶紧吃了一颗止疼药,可惜只坚持了四个小时,疼感依旧持续,疼的死去活来,就又吃了一颗,老妈在一边要拦着,说药吃多了不好,我说“再不吃,别等药的副作用了,我先疼死了”在等待药效起来的过程中,我忍无可忍,和老妈说了一句“要是我把子宫摘了是不是就不疼了”,老妈一秒都没犹豫,吐口而出一句“摘了你还是人吗?”我那暴脾气瞬间被点燃,说“这世界上有一半的人没有子宫,他们就不是人了”老妈接一句“那你还是女人吗”自认为,我家母亲大大也不是纯纯的封建迷信的类型的人,在她那个时代,敢反抗家暴,和父亲离婚,即便只生了一个女儿,也没有很在意他人的眼光,但还是多少有些封建遗留思想的。有些认知或许还是避无可避,例如“生育价值”这里以生育价值来指代,自然值的就是“女性的子宫”和“男性的生育功能”都一视同仁的基础下很多人对“无生育能力”的人是会“低眼”相看的。例如,被摘除子宫的女性,无精症的男性,不孕不育的,不举的。有些时候,不论男性还是女性,都会看不起这类人而看不起这类人的人,大多也是“繁衍”至上者。也就是非常信奉“传宗接代”的人生价值以此,类推到此事中去。认为“生命”无用于“子宫”的看法。或许不仅仅是“重男轻女”,而是归咎为“不行”上面。认为这样的“男人或男人”不能被称之为“人”。再一个部分就是大家普遍认为的原因“重男轻女”。那么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想,如果这个产妇当初生下的是个“男孩”,这件事就万事大吉了吗?也不尽然吧。万一,他们家还想要二胎,三胎呢?一个生不了孩子的女人,即便生了一个男孩,又能如何,他们依旧会选择“嫌弃”“更换”,让新媳妇继续生孩子古往今来,一个女性(妻子)需要靠“儿子”来留住丈夫,“固宠”的手段,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大多数情况下,这样的男性也是不满足于“只有一个孩子的”也就是说,当一个人已经将“人”定义为“牲口”的时候,连性命都不在乎,只在于“器官的使用功能”时,你指望他“知足”是不可能的反之,一个人尊重生命,他在“保大保小”这种愚蠢问题上就会拎得清,即便不要这个女儿,儿子,孩子,都会保住妻子的生命,那么在妻子平安的基础下,还有一个“与爱人的结晶”时,他只会开心,珍惜,会希望女儿未来不会遇到她母亲经历过的一切,更严格的筛选女婿人选,甚至努力工作,保护妻子,托举女儿,护她们一世无忧,即便女儿一辈子不嫁人,一家人也都宠着所以问题又回到了初始问题上当一个人的认知,三观,生命观,都偏了的时候,什么都会是错的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即便这个产妇一胎平安,自己平安,没有切除子宫,未来的她也会是“不断的生育”,即便有男孩,也不一定会停止的。现状,只不过是“抓住一个出气口”发泄情绪和不满而已,同时也是“推卸责任”的开始。如果未来夫家提出离婚再娶,过错也是“医生”,而不是他们自己。那么对于“产妇”的思想,我不知道她的想法是什么,也不知道她的父母的想法是什么,或许一切皆有可能。如果遇到我母亲那样的母亲,或许会感谢医生救了女儿的性命,但也可能再未来的吵架闹离婚,丈夫出轨,私生子时,也会将怒火宣泄到“那个医生真是不干人事,都是因为他,我的宝贝女儿才会糟这个罪”。也或许会如我父亲一般,当女婿,婆家开始挑刺,嫌弃外孙时,会帮着公婆,女婿说话,一起指责女儿的“无能”,然后,让女儿一忍再忍,姿态一低再低,像个罪人一样活着,若是如此“产妇”又怎会不受到干扰呢。为了自保,产妇唯一的生存方式,是不是只有“合着家属一起将过错转移到医生,医院才好”所以对此的问题又回到了当初,“生命”vs“生育能力”孰轻孰重或许对于当今时代,它有答案。“生命最重要”。但或许它也不完全是正确答案。有很多母亲也愿意用自己的性命换孩子的命。最总要的或许在于“法制”。如果一个问题出现后,从“道德”“公序良俗”的视角下没有“统一结论”时,用“法律”这个最低级的素质道德标准来约束,判断最易。生命第一,生育权是女性独有的,在剪下脐带的那一刻婴儿才赋予生命权........以及医护人员的工作规范。只要这个医生遵守流程,规则,不会医疗事故。那么他作为医生所做的一切都不该被指责,至少不至于“以生命为代价”去承担那么,致死原因,就不仅仅是“子宫”“手术”的问题。网暴,不是一件轻易的事情。一家之闹,怎么会引起网络暴力,是亲朋友好友们的“共谋”,还是请了水军,还是有好事者“看热闹不嫌事大”亦或是“我只是吃瓜群众,随意评论”,再或是“挑刺医患关系,男女平等,生育权取舍”等各类大方向问题的人,乘机挑唆........从新闻事件中,看表面,看内涵,看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更要紧的是“知错就改”。医闹了好多次,网暴了好多次或许对于这类“人生”问题,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看法和偏见。但“偏见”关起门来,不去影响他人的生命,安全,健康,也算善行。
对于这个事件来说,确实是个悲剧,有种让人“打不进屏幕”的感觉首先,对于医生的离世,有三个角度,“凶手”不止一人或一家其一,是面上的“被救助者”也就是医闹引起其二,是网暴(网络暴力次次被关注,次次不解决)其三,医护人员被医闹和被网暴后的正确心理疏导问题对此事的态度上,我们的了解是片面的,例如在“医闹”到“自杀”这个期间七个月内,医生遇到过什么事情,是什么样的生活状态,工作状态,我们无从得知,可能是医生的家人不受其扰,也对医生恶意相向,也可能是医生的单位无作为,推卸责任等,让医生一个人背锅,受到病患及家属,网友的伤害,对医生的态度也不友好。再例如,医生周围的亲戚,友人,邻里,其他患者和家属的态度等,都可能对其产生额外影响或新的问题那么对于无从得知的事情和经过,我们不错推测,探讨,仅讨论“生命与子宫”的问题本身昨天和老妈正好交流到类似问题上,或许也可以是看待此问题的视角经期第一天,我预感到疼痛来袭,于是赶紧吃了一颗止疼药,可惜只坚持了四个小时,疼感依旧持续,疼的死去活来,就又吃了一颗,老妈在一边要拦着,说药吃多了不好,我说“再不吃,别等药的副作用了,我先疼死了”在等待药效起来的过程中,我忍无可忍,和老妈说了一句“要是我把子宫摘了是不是就不疼了”,老妈一秒都没犹豫,吐口而出一句“摘了你还是人吗?”我那暴脾气瞬间被点燃,说“这世界上有一半的人没有子宫,他们就不是人了”老妈接一句“那你还是女人吗”自认为,我家母亲大大也不是纯纯的封建迷信的类型的人,在她那个时代,敢反抗家暴,和父亲离婚,即便只生了一个女儿,也没有很在意他人的眼光,但还是多少有些封建遗留思想的。有些认知或许还是避无可避,例如“生育价值”这里以生育价值来指代,自然值的就是“女性的子宫”和“男性的生育功能”都一视同仁的基础下很多人对“无生育能力”的人是会“低眼”相看的。例如,被摘除子宫的女性,无精症的男性,不孕不育的,不举的。有些时候,不论男性还是女性,都会看不起这类人而看不起这类人的人,大多也是“繁衍”至上者。也就是非常信奉“传宗接代”的人生价值以此,类推到此事中去。认为“生命”无用于“子宫”的看法。或许不仅仅是“重男轻女”,而是归咎为“不行”上面。认为这样的“男人或男人”不能被称之为“人”。再一个部分就是大家普遍认为的原因“重男轻女”。那么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想,如果这个产妇当初生下的是个“男孩”,这件事就万事大吉了吗?也不尽然吧。万一,他们家还想要二胎,三胎呢?一个生不了孩子的女人,即便生了一个男孩,又能如何,他们依旧会选择“嫌弃”“更换”,让新媳妇继续生孩子古往今来,一个女性(妻子)需要靠“儿子”来留住丈夫,“固宠”的手段,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大多数情况下,这样的男性也是不满足于“只有一个孩子的”也就是说,当一个人已经将“人”定义为“牲口”的时候,连性命都不在乎,只在于“器官的使用功能”时,你指望他“知足”是不可能的反之,一个人尊重生命,他在“保大保小”这种愚蠢问题上就会拎得清,即便不要这个女儿,儿子,孩子,都会保住妻子的生命,那么在妻子平安的基础下,还有一个“与爱人的结晶”时,他只会开心,珍惜,会希望女儿未来不会遇到她母亲经历过的一切,更严格的筛选女婿人选,甚至努力工作,保护妻子,托举女儿,护她们一世无忧,即便女儿一辈子不嫁人,一家人也都宠着所以问题又回到了初始问题上当一个人的认知,三观,生命观,都偏了的时候,什么都会是错的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即便这个产妇一胎平安,自己平安,没有切除子宫,未来的她也会是“不断的生育”,即便有男孩,也不一定会停止的。现状,只不过是“抓住一个出气口”发泄情绪和不满而已,同时也是“推卸责任”的开始。如果未来夫家提出离婚再娶,过错也是“医生”,而不是他们自己。那么对于“产妇”的思想,我不知道她的想法是什么,也不知道她的父母的想法是什么,或许一切皆有可能。如果遇到我母亲那样的母亲,或许会感谢医生救了女儿的性命,但也可能再未来的吵架闹离婚,丈夫出轨,私生子时,也会将怒火宣泄到“那个医生真是不干人事,都是因为他,我的宝贝女儿才会糟这个罪”。也或许会如我父亲一般,当女婿,婆家开始挑刺,嫌弃外孙时,会帮着公婆,女婿说话,一起指责女儿的“无能”,然后,让女儿一忍再忍,姿态一低再低,像个罪人一样活着,若是如此“产妇”又怎会不受到干扰呢。为了自保,产妇唯一的生存方式,是不是只有“合着家属一起将过错转移到医生,医院才好”所以对此的问题又回到了当初,“生命”vs“生育能力”孰轻孰重或许对于当今时代,它有答案。“生命最重要”。但或许它也不完全是正确答案。有很多母亲也愿意用自己的性命换孩子的命。最总要的或许在于“法制”。如果一个问题出现后,从“道德”“公序良俗”的视角下没有“统一结论”时,用“法律”这个最低级的素质道德标准来约束,判断最易。生命第一,生育权是女性独有的,在剪下脐带的那一刻婴儿才赋予生命权........以及医护人员的工作规范。只要这个医生遵守流程,规则,不会医疗事故。那么他作为医生所做的一切都不该被指责,至少不至于“以生命为代价”去承担那么,致死原因,就不仅仅是“子宫”“手术”的问题。网暴,不是一件轻易的事情。一家之闹,怎么会引起网络暴力,是亲朋友好友们的“共谋”,还是请了水军,还是有好事者“看热闹不嫌事大”亦或是“我只是吃瓜群众,随意评论”,再或是“挑刺医患关系,男女平等,生育权取舍”等各类大方向问题的人,乘机挑唆........从新闻事件中,看表面,看内涵,看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更要紧的是“知错就改”。医闹了好多次,网暴了好多次或许对于这类“人生”问题,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看法和偏见。但“偏见”关起门来,不去影响他人的生命,安全,健康,也算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