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好!💌我去网络上搜了一下被人拍照发朋友圈是否侵权的问答,目前得到的信息大意是这样的:📝2021年1月1日前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用于盈利的构成侵权,但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丰富了人格权的内容,其中隐私权肖像权的范围比之前扩大了不少,未经他人同意使用或散播他人肖像,即使是非盈利的行为,只要对当事人构成损害都算违法侵权行为。📝所以理论上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法律方面的细节比如具体该如何判定你这些照片被散播对你构成了损害,需要向法律业界人士求教。📝楼主遇到这样的情况也许诉诸法律途径存在困难,比如你只被从后面拍背影,这些女生发在朋友圈里也没有使用语言暴力伤害你,是否构成对你的危害也许没那么清晰就能判断出来。而且走法律途径还可能有其他障碍,如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单独行使诉讼权利,如果你想当原告还需要法定监护人也就是你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而且法律流程也会比较耗费时间精力,所以建议找律师询问一下再做决定。📍如果用非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我的建议是去与这些女生认真沟通,了解一下她们到底为什么需要这么做。你说她们把拍的照片发给你,那你一定有她们的微信对吗?可以微信沟通询问,理解了她们的需求后,可以表达自己知晓和理解了她们的需要,但同时你也可以坦诚相告她们这些做法给你带来了什么样的困扰。🔖你把你受到的不良影响或不良感受表达得越清晰、越能使她们理解,把你想要她们停止这么做的意愿表达得越明确、越坚定,比如坚决要求她们删除掉朋友圈里你的照片,她们停止这样做的可能性就越大。有必要的话,警告她们这样做可能触犯法律,也有促使她们停止这样做的效力。📝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认知能力和思维方式都有很明显的“自我中心”,就是她们觉得拍照发圈是喜欢的事情,就以为别人包括你,也会跟她们一样喜欢。我推测她们把照片发给你就可能出于这样的思维方式——他虽然表示不乐意,但他没看到拍出来的效果感觉有多好,他看到了就会喜欢了就会乐意了。她们恐怕对民法这一部分也没什么了解,对隐私权肖像权的意识很淡薄,会觉得是喜欢你的样子,拍出来也是有意思的事,这根本没有损害你什么。📝所以,你需要再努力几次,可以针对不同交流情景对她们中的不同人用不同语言来反复表达她们带给你什么不良影响,反复表达自己不愿意被这样对待的意愿,次数多了她们就可能渐渐明白你的感受和意愿和她们想象的很不同,开始体会到她们的兴致勃勃是以你的不快为代价的,大概率地,这不是她们拍照发圈的初衷。她们理解了这一点,可能停下这个做法就是非常自然的选择了。📍还有一个可以尝试的方法就是不做任何回应,等待她们这阵子兴致过去了自然停止。📝未成年人兴趣爱好广泛,你越是回应她们,说不定激发出她们更强烈的兴趣,不管你的回应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都可能如此。也许你也有过类似体验:越是不然干就越想试试去干。📝所以,你已经表明态度过不喜欢了,她们也许因为你这个回应被激发出更想继续说服你这很好玩的动机来,如果你坚持对此事不做任何回应,她们玩一阵子兴致过去了就自然会停下来了。但这需要你在她们停下来之前承受她们尽兴拍照发圈的行为,你可以考虑愿意不愿意这么做。📍如果这两个方法你都尝试过她们还是不肯停止,这时候你可以告知她们相关的肖像权法律信息,并利用自己的朋友圈。📝你可以用与她们沟通的聊天记录截图和她们发在朋友圈的你那些照片作为支持性证据,把这件事无法被阻止的前后经过写清楚并在你自己的朋友圈里发出来,再一次呼吁她们停止侵权行为,并写明她们如果不删除她们朋友圈里你的照片,你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你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决定发哪部分、发多少次朋友圈。当然,视情况尽量抹去她们的个人信息也是必要的,因为这也牵涉到隐私权的问题。📝我认为个人的意愿不被剥夺是个人很重要的权利(但它与法律的关系该如何描述我不确定)。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也许某个小偷只偷走了你口袋里的零钱,也不能算对你危害很重但它之所以被认定为犯法,是因为他“未经你同意”——它是违背你的意愿的行为,何况金钱还是你的个人有形的财产。📝你的肖像虽然不是有形财产,但它也是你个人所属的一部分,未经同意也不可以被“偷”或“拿”走被他人据为己有。据为己有的意思就是那个人可以按照他/她自己的意愿随意使用它,就像偷走了的钱小偷就可以按他/她自己的意愿随意使用一样。所以这是对你的个人权利的一种剥夺。📝捍卫合法权利当然靠自己靠法律,你需要为自己不被侵犯个人权利担负责任。这个过程还有其他选项,比如求助于学校老师和管理人员,也可以求助家长一起参与,说不定能想出更多更好的办法来。💌我很欣赏你之前跟那些女生直接了当又文明礼貌地表达出自己的感受和意愿,也许多做几次她们就能理解到的。我们人学会理解他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这么做也是在帮助那些女生学习和成长呢——不愉快的事情去思考去尝试也总能带来些自我成长呢!以上。世界和我爱着你。💕
楼主好!💌我去网络上搜了一下被人拍照发朋友圈是否侵权的问答,目前得到的信息大意是这样的:📝2021年1月1日前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用于盈利的构成侵权,但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丰富了人格权的内容,其中隐私权肖像权的范围比之前扩大了不少,未经他人同意使用或散播他人肖像,即使是非盈利的行为,只要对当事人构成损害都算违法侵权行为。📝所以理论上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法律方面的细节比如具体该如何判定你这些照片被散播对你构成了损害,需要向法律业界人士求教。📝楼主遇到这样的情况也许诉诸法律途径存在困难,比如你只被从后面拍背影,这些女生发在朋友圈里也没有使用语言暴力伤害你,是否构成对你的危害也许没那么清晰就能判断出来。而且走法律途径还可能有其他障碍,如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单独行使诉讼权利,如果你想当原告还需要法定监护人也就是你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而且法律流程也会比较耗费时间精力,所以建议找律师询问一下再做决定。📍如果用非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我的建议是去与这些女生认真沟通,了解一下她们到底为什么需要这么做。你说她们把拍的照片发给你,那你一定有她们的微信对吗?可以微信沟通询问,理解了她们的需求后,可以表达自己知晓和理解了她们的需要,但同时你也可以坦诚相告她们这些做法给你带来了什么样的困扰。🔖你把你受到的不良影响或不良感受表达得越清晰、越能使她们理解,把你想要她们停止这么做的意愿表达得越明确、越坚定,比如坚决要求她们删除掉朋友圈里你的照片,她们停止这样做的可能性就越大。有必要的话,警告她们这样做可能触犯法律,也有促使她们停止这样做的效力。📝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认知能力和思维方式都有很明显的“自我中心”,就是她们觉得拍照发圈是喜欢的事情,就以为别人包括你,也会跟她们一样喜欢。我推测她们把照片发给你就可能出于这样的思维方式——他虽然表示不乐意,但他没看到拍出来的效果感觉有多好,他看到了就会喜欢了就会乐意了。她们恐怕对民法这一部分也没什么了解,对隐私权肖像权的意识很淡薄,会觉得是喜欢你的样子,拍出来也是有意思的事,这根本没有损害你什么。📝所以,你需要再努力几次,可以针对不同交流情景对她们中的不同人用不同语言来反复表达她们带给你什么不良影响,反复表达自己不愿意被这样对待的意愿,次数多了她们就可能渐渐明白你的感受和意愿和她们想象的很不同,开始体会到她们的兴致勃勃是以你的不快为代价的,大概率地,这不是她们拍照发圈的初衷。她们理解了这一点,可能停下这个做法就是非常自然的选择了。📍还有一个可以尝试的方法就是不做任何回应,等待她们这阵子兴致过去了自然停止。📝未成年人兴趣爱好广泛,你越是回应她们,说不定激发出她们更强烈的兴趣,不管你的回应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都可能如此。也许你也有过类似体验:越是不然干就越想试试去干。📝所以,你已经表明态度过不喜欢了,她们也许因为你这个回应被激发出更想继续说服你这很好玩的动机来,如果你坚持对此事不做任何回应,她们玩一阵子兴致过去了就自然会停下来了。但这需要你在她们停下来之前承受她们尽兴拍照发圈的行为,你可以考虑愿意不愿意这么做。📍如果这两个方法你都尝试过她们还是不肯停止,这时候你可以告知她们相关的肖像权法律信息,并利用自己的朋友圈。📝你可以用与她们沟通的聊天记录截图和她们发在朋友圈的你那些照片作为支持性证据,把这件事无法被阻止的前后经过写清楚并在你自己的朋友圈里发出来,再一次呼吁她们停止侵权行为,并写明她们如果不删除她们朋友圈里你的照片,你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你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决定发哪部分、发多少次朋友圈。当然,视情况尽量抹去她们的个人信息也是必要的,因为这也牵涉到隐私权的问题。📝我认为个人的意愿不被剥夺是个人很重要的权利(但它与法律的关系该如何描述我不确定)。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也许某个小偷只偷走了你口袋里的零钱,也不能算对你危害很重但它之所以被认定为犯法,是因为他“未经你同意”——它是违背你的意愿的行为,何况金钱还是你的个人有形的财产。📝你的肖像虽然不是有形财产,但它也是你个人所属的一部分,未经同意也不可以被“偷”或“拿”走被他人据为己有。据为己有的意思就是那个人可以按照他/她自己的意愿随意使用它,就像偷走了的钱小偷就可以按他/她自己的意愿随意使用一样。所以这是对你的个人权利的一种剥夺。📝捍卫合法权利当然靠自己靠法律,你需要为自己不被侵犯个人权利担负责任。这个过程还有其他选项,比如求助于学校老师和管理人员,也可以求助家长一起参与,说不定能想出更多更好的办法来。💌我很欣赏你之前跟那些女生直接了当又文明礼貌地表达出自己的感受和意愿,也许多做几次她们就能理解到的。我们人学会理解他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这么做也是在帮助那些女生学习和成长呢——不愉快的事情去思考去尝试也总能带来些自我成长呢!以上。世界和我爱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