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性与亲密关系咨询师刘老师。以下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提问里提了三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我尝试着倒着回答。首先,我们拿本问题进行讨论,本身就意味着我们仍然站在异性恋视觉看问题,代表的是性多数观点。⭐**从本案终审结果来看,应该是在我们的预料之中,毕竟我们偌大一个中国、泱泱华夏还没有发展到如西方国家那样思想足够前卫、先进。我们的国情就是,很多事情私下里可以说,但是不能拿到台面上说。私下觉得合理的事,台面上说就会不合适,所以合理不一定合适。同性恋也一样。须知,到今天为止,官方的CCMD-3仍然把同性恋列入考量的范畴。《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2001年4月出版,历时5年。该书的第六章即第6类人格障碍、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障碍(Personalitydisorders,Habitandimpulsedisorders,Psychosexualdisorders)中,包括了性身份、性偏好、性指向障碍,性指向障碍下的62.31同性恋【F66.x1】、62.32双性恋【F66.x1】,仍然赫然在列。而有意思的是,性心理障碍未单独成章,而是与人格障碍、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并列一章,这是有意在弱化性心理障碍,还是什么意图,似乎有点让觉得怪怪的,不免让人想到犹抱琵琶的含蓄的中国文化。官方指导用书尚且如此,民间百姓,当然影响久远了,我想LGBTQ人群必然“苦其久矣”,期盼春天的到来。但是,不管西方宗教对同性恋的迫害,还是后来的对同性恋的认同,抑或中国对同性恋的欲盖弥彰、欲语还休的暧昧,都并没有改变它在现实人群中的比例(约5%),也亦,官方不认同,或者明面上即使提倡,也不是增加它或减少它。⭐**从性与性别的科学角度上说,每个人的性别都在一条连续谱系的线中间,有的人靠左一些,有的人靠右一些。一个人有三种性别,一种是生理性别、一种是心理性别、一种是社会性别。生理性别,即生理特征上的性别。心理性别,即心理上认为自己是男孩或女孩。社会性别,即我需要在社会上表现为男生或女生。如果三者一致,即是顺性别,如果不致,则称为跨性别。而如果是跨特别是同,就意味着在当下的技术水平里,不会有后代,这显然与中国几千年的“无后为大”的文化属性相悖逆,所以对同性恋的误解来了,恐同者来了。你们和我不一样,你和我不一样,意味着身份认同问题。同者本身有身份认同的困惑,所以同性恋的环境一直不好。TA们的婚恋匹配更难。这是一群何其可怜的孩子!⭐**把同性恋属于性心理障碍,并把它描述为“性爱方面的一种紊乱或性爱对象的倒错”而判决:不属知识性差错。也就在另一面告诉大家,教材的描述是对的,至于民间的私下的观点,是没法搬上来进行公文表达的。我国一直以来注重公众影响,也是国情需要。所以即使审判者本身私下里也可能觉得这么判决不科学,但为了教化、引导民众,你还得违心地写下这么一句。仍然在欲语还休地暧昧着。性的污名化历史,也是几千年中国性文化的独特表达,它不只是对同性恋等少数人群,也包括众多的性观念:++关于性是肮脏的,++关于性器官是肮脏的,++关于性行为是肮脏的,++关于与性有关的一切言行都是不好的,++月经是不好的、是脏的,++处女才好,非处女就不纯洁了,++男人可放开,女人要矜持,++性的方式应该正常,……这些都有深深影响着我们的性别观、性爱观和基本的性观念。而合法化,到达婚姻法律的法理支持,还有更长的路要走。我想,是到该正名(至少不讨论、不夸大、不缩小、不回避)的时候了。✪ε✪祝福你。我在壹心理,世界和我爱着你。
你好,我是性与亲密关系咨询师刘老师。以下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提问里提了三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我尝试着倒着回答。首先,我们拿本问题进行讨论,本身就意味着我们仍然站在异性恋视觉看问题,代表的是性多数观点。⭐**从本案终审结果来看,应该是在我们的预料之中,毕竟我们偌大一个中国、泱泱华夏还没有发展到如西方国家那样思想足够前卫、先进。我们的国情就是,很多事情私下里可以说,但是不能拿到台面上说。私下觉得合理的事,台面上说就会不合适,所以合理不一定合适。同性恋也一样。须知,到今天为止,官方的CCMD-3仍然把同性恋列入考量的范畴。《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2001年4月出版,历时5年。该书的第六章即第6类人格障碍、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障碍(Personalitydisorders,Habitandimpulsedisorders,Psychosexualdisorders)中,包括了性身份、性偏好、性指向障碍,性指向障碍下的62.31同性恋【F66.x1】、62.32双性恋【F66.x1】,仍然赫然在列。而有意思的是,性心理障碍未单独成章,而是与人格障碍、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并列一章,这是有意在弱化性心理障碍,还是什么意图,似乎有点让觉得怪怪的,不免让人想到犹抱琵琶的含蓄的中国文化。官方指导用书尚且如此,民间百姓,当然影响久远了,我想LGBTQ人群必然“苦其久矣”,期盼春天的到来。但是,不管西方宗教对同性恋的迫害,还是后来的对同性恋的认同,抑或中国对同性恋的欲盖弥彰、欲语还休的暧昧,都并没有改变它在现实人群中的比例(约5%),也亦,官方不认同,或者明面上即使提倡,也不是增加它或减少它。⭐**从性与性别的科学角度上说,每个人的性别都在一条连续谱系的线中间,有的人靠左一些,有的人靠右一些。一个人有三种性别,一种是生理性别、一种是心理性别、一种是社会性别。生理性别,即生理特征上的性别。心理性别,即心理上认为自己是男孩或女孩。社会性别,即我需要在社会上表现为男生或女生。如果三者一致,即是顺性别,如果不致,则称为跨性别。而如果是跨特别是同,就意味着在当下的技术水平里,不会有后代,这显然与中国几千年的“无后为大”的文化属性相悖逆,所以对同性恋的误解来了,恐同者来了。你们和我不一样,你和我不一样,意味着身份认同问题。同者本身有身份认同的困惑,所以同性恋的环境一直不好。TA们的婚恋匹配更难。这是一群何其可怜的孩子!⭐**把同性恋属于性心理障碍,并把它描述为“性爱方面的一种紊乱或性爱对象的倒错”而判决:不属知识性差错。也就在另一面告诉大家,教材的描述是对的,至于民间的私下的观点,是没法搬上来进行公文表达的。我国一直以来注重公众影响,也是国情需要。所以即使审判者本身私下里也可能觉得这么判决不科学,但为了教化、引导民众,你还得违心地写下这么一句。仍然在欲语还休地暧昧着。性的污名化历史,也是几千年中国性文化的独特表达,它不只是对同性恋等少数人群,也包括众多的性观念:++关于性是肮脏的,++关于性器官是肮脏的,++关于性行为是肮脏的,++关于与性有关的一切言行都是不好的,++月经是不好的、是脏的,++处女才好,非处女就不纯洁了,++男人可放开,女人要矜持,++性的方式应该正常,……这些都有深深影响着我们的性别观、性爱观和基本的性观念。而合法化,到达婚姻法律的法理支持,还有更长的路要走。我想,是到该正名(至少不讨论、不夸大、不缩小、不回避)的时候了。✪ε✪祝福你。我在壹心理,世界和我爱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