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您好!首先来说正规的心理咨询机构在开始咨询前都会和来访者签订“免责协议”,其中“心理危机免责”包括如下内容:来访者需要保证在接受心理咨询期间,不发生任何伤害自己或者伤害他人的行为。如果来访者有过自杀行为或者暴力倾向,咨询师会尽可能的对其进行帮助,但不保证其未来不会再有这种自杀或者暴力倾向。如果来访者在咨询期间出现自杀、自残或者暴力伤人等行为,心理咨询师不承担任何刑事及民事责任。这就基本保证了咨询师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不好说。我们看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致人自杀。既由于行为人先前所实施的行为,而引起他人自杀结果的发生。对此,应区别三种情况分别处理:(1)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是正当的或只是一般错误、一般违法行为,他人自杀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杀者本人的心胸过于狭窄,这时不存在犯罪问题;(2)行为人先前实施了严重违法行为,结果致被害人自杀身亡的,可把致人自杀的结果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将先前严重违法行为上升为犯罪处理。如当众辱骂他人,致其当即自杀的,可对辱骂者以侮辱罪论处;(3)行为人先前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引起被害人自杀的,只要行为人对这种自杀结果没有故意,应按其先前的犯罪行为定罪,而将自杀结果作为量刑时考虑的一个从重或选择较重法定刑处罚的情节。从这段法律条文我们可以看出,最有可能出现的就是第一条,即: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是正当的或只是一般错误、一般违法行为,他人自杀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杀者本人的心胸过于狭窄,这时不存在犯罪问题。因为显然,在正常的咨询过程中,咨询师不会对来访者施加犯罪行为。但即便如此,依然可能会导致民事纠纷,比如来访者的家属一口咬定来访者的自杀与咨询有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家属自己搜集证据进行起诉,要求咨询师承担一定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因为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则是:谁提出,谁举证。而诉讼人作为普通人往往没有这个能力,所以获胜率也非常低。“如何衡量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是否有不当操作?”这个就只能按照法律中所规定的“一般人标准”来进行判断了,最终的决定权往往在法官手上。我是心理咨询师小東,祝您生活愉快!
楼主您好!首先来说正规的心理咨询机构在开始咨询前都会和来访者签订“免责协议”,其中“心理危机免责”包括如下内容:来访者需要保证在接受心理咨询期间,不发生任何伤害自己或者伤害他人的行为。如果来访者有过自杀行为或者暴力倾向,咨询师会尽可能的对其进行帮助,但不保证其未来不会再有这种自杀或者暴力倾向。如果来访者在咨询期间出现自杀、自残或者暴力伤人等行为,心理咨询师不承担任何刑事及民事责任。这就基本保证了咨询师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不好说。我们看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致人自杀。既由于行为人先前所实施的行为,而引起他人自杀结果的发生。对此,应区别三种情况分别处理:(1)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是正当的或只是一般错误、一般违法行为,他人自杀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杀者本人的心胸过于狭窄,这时不存在犯罪问题;(2)行为人先前实施了严重违法行为,结果致被害人自杀身亡的,可把致人自杀的结果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将先前严重违法行为上升为犯罪处理。如当众辱骂他人,致其当即自杀的,可对辱骂者以侮辱罪论处;(3)行为人先前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引起被害人自杀的,只要行为人对这种自杀结果没有故意,应按其先前的犯罪行为定罪,而将自杀结果作为量刑时考虑的一个从重或选择较重法定刑处罚的情节。从这段法律条文我们可以看出,最有可能出现的就是第一条,即: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是正当的或只是一般错误、一般违法行为,他人自杀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杀者本人的心胸过于狭窄,这时不存在犯罪问题。因为显然,在正常的咨询过程中,咨询师不会对来访者施加犯罪行为。但即便如此,依然可能会导致民事纠纷,比如来访者的家属一口咬定来访者的自杀与咨询有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家属自己搜集证据进行起诉,要求咨询师承担一定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因为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则是:谁提出,谁举证。而诉讼人作为普通人往往没有这个能力,所以获胜率也非常低。“如何衡量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是否有不当操作?”这个就只能按照法律中所规定的“一般人标准”来进行判断了,最终的决定权往往在法官手上。我是心理咨询师小東,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