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犹豫要不要回答这个问题,如果回答,必然涉及到一个复杂的生物学和心理学知识链,没有上万字很难说明白。而且这个问题很难下定论,就连弗洛伊德他老人家都没有搞的太明白,后世科学研究更是各说各话。但如果不回答,很多人却都有相近或相似的困惑。不搞清楚“为什么会这样?”,而只是在“应该怎样去做”的问题上下功夫,那结论都将是一种误导,结果也必然是难以让人信服的。思考再三,还是回答吧,费点力气罢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先从相似现象说起。电影《奇奇欲爱世界》女方得不到性高潮,后来他意外发现,只要看到别人流泪,自己就会有性欲,简称“泪觉性癖”。上帝造物,,对于性,每个人都有其致命吸引力的“开关”。举几个例子:1、“Odaxelagnia”(咬人癖)只要咬人或是被咬就会引发性欲。2、“Ursusagalmatophilia”(泰迪熊兴奋症)只要一看到泰迪熊就会兴奋得引起性欲。3、“Chasmophilia”(山谷幽闭癖)进到洞穴或山谷中就会兴奋。4、“Nebulophilia”(云雾癖)则是看到浓雾就会产生性欲。5、“GasPedalHoneys”(高跟鞋踩油门癖)只要一看见女性穿著高跟鞋踩油门,就会引发性欲。6、“Dacryphilia”(泪觉性癖)看到眼泪就会有冲动。7、“Autoandrophilia”(性别幻想癖)看到打扮或长相像男生,就会被点燃欲火。8、“Somnophilia”(沉睡性癖)一看到爱人睡觉,就会引发性欲。9、“Melissaphilia”(迷恋蜜蜂癖)被蜜蜂包围身体,就会让他们沉浸其中,引起性欲。10、“Mechanophilia”(机械癖)这种人喜欢和机械发生关系,像是汽车或机器人。11、“Hybristophilia”(坏男孩癖)看到罪犯有无可抵挡的致命吸引力。显然你并不在其中,那你的这种症状应该怎么称呼?答案是:虐恋症。概述:下文主要针对心理学界目前对虐恋成因争论较多的现实,结合本案从性本能(力比多)的欲望来剖析虐恋心理成因的可能性,以及个案的治疗效果。01什么是虐恋虐恋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SM,也可以简称为性虐待,英文全称是BDSM。这四个字母分别代表几个单词的缩写,B\D就是Bondagediscpline,就是束缚与纪律调教,束缚就是把他绑起来,纪律调教就是把他当做一个动物(狗或猫等)进行严格的训练。D\S就是DominanceandSubmission支配与臣服,支配者与被支配者的关系,这种关系主要是精神上的链接,不一定有肉体的接触(性关系)。S\M,我们通常所说的SM来自两个人名,精神病理学的历史中将他(SM行为)归结于一种病,然后人们把有关这个病的最有名的两本著作的作者的名字当做缩写。Sade和Masoch,Sadesm来自于萨德,Masochsm来自于马索科,也就是施虐与受虐。萨德是一个施虐者,他的著作叫做《索多玛的120天》,马索科是一个受虐者,他的著作叫做《穿裘皮的维纳斯》,书中描写的是他心中最棒最完美的女王的形象(穿着毛皮裸身在房子内面),这两本书成为后世虐恋文学范本,所以也简称为SM。所以,简单的说S就是施虐者,M就是受虐者,SM翻译成中文叫做“虐恋”,这是由我国老一代社会学家潘光旦提出。为什么叫虐恋而不叫虐待呢?中国社科院研究院、教授、著名作者李银河对SM是这样定义的:“它是一种将快感和疼痛联系在一起的性活动,或者说是一种通过痛感而获得快感的性活动”。必须加以说明的是,所谓痛感有两种内涵,其一是肉体的痛苦(如鞭打导致的痛感);其二是精神的痛苦(如统治与服从关系中羞辱所导致的痛苦感觉)。高度的概括的话,虐恋倾向是快感和痛感的结合。02为虐恋“正名”在如今社会中(普世观点),我们许多人把SM行为看成是一种“变态”行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论?一是SM的性行为方法与常态有别。SM性行为中常常出现奴役、鞭打、施虐等行为,而我们大众性行为是在浪漫、激情和缠绵中进行的,所以我们一般都将有别于大部分人的行为看做是异常行为,那么,既然是异常行为,我们就把它定位为“变态”。尼采有句经典的哲学观点叫做:“存在即合理”。那么这种行为既然存在,有较多人参与,而且目前参与人数一直呈上升趋势,如果参与SM活动的人数有一天占到了人口总数的20%的话,那么这种“变态”的结论将会不攻自破。我们来看一份数据:目前可以找到的最权威的统计资料是金西(Kinsey)调查中的数字,金西报告表明,有约1/5的男性和1/8的女性对虐恋类的故事有过性唤起的反应。更精确的说,从未因虐恋得到性唤起的在男性中占78%;在女性中占88%。曾因虐恋而性唤起的比例性唤起反应女性男性肯定(或)经常有反应3%10%有一些反应9%12%从无反应88%78%调查人数28801016以上金西(也有人翻译成金赛)报告中的统计数据来自于1953年,距今年已经有60多年了,60年前的大部分人对性行为的全面理解还处在萌芽阶段,冠以虐恋为“变态”的说法可以理解。那么60年后当这一群体呈上升趋势时,我们还应该以变态来看吗?当然不。所以,我可以非常肯定的回答你,你很正常,切没有任何心理或精神问题,只是不了解引起的暂时迷茫罢了。二是一直以来,许多探讨SM行为成因的文章,都把SM成因说成是人类文明的一种产物。因为SM的物质基础,如绳子、镣铐、皮衣、电动阳具等,无一不是人类文明的产物。由于锁定了这个时空,研究SM成因的时空只能局限于几千年的文明史,因此也就不能不把SM现象看成是一种特殊的社会阶段的现象。既然是特殊现象,那就可以归类为“变态”,从而使SM成因研究得出“变态”的结论。其错误之处,就象研究人类起源,如果仅仅把只有人类才具有改造世界、拥有和创造文明的特殊性,作为考察基点,而不是从物种进化的角度来考察人类起源,就不能不得出是上帝创造人类一样荒谬的结论。三是在中国以往的SM成因的研究中,学者们都是不断地将西方的研究资料引进,来说明中国的SM现象。涛之认为,西方的SM成因的研究比我们早,而且深入广泛,这是他们的长处,其中也不乏真知卓见。但西方也有部分SM成因的研究,是带有西方特有的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思辩模式。比如象李银河《虐恋亚文化》介绍西方学者的观点:SM成因来自人内心的“攻击性”;来自“焦虑感和恐惧感”;来自“负罪感”;来自“对爱的渴求”,来自“权力关系”;来自“童年的经历”;来自“自由的渴望”等等。如果我们以形而上学的思辩模式去研究SM现象的话,那么SM就变得难以为人们理解,不可理喻,使人们将SM的人群看成是一群疯子,从而得出SM是“变态”的结论。四是大部分男女在恋爱和性行为过程中也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只是轻了许多。比如:令一方羞耻感的语言、粗鲁或带有攻击性的语言,相信你也有被自己的爱人咬、抓或者打屁股的经历。你绝对不会把这看成是一种“变态”行为吧,但这恰恰正是SM的萌芽原型。SM作为个人的一种性行为的表达方式,不会对社会其他群体造成影响和伤害,并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满足自己的性需要有什么错吗?这不是不健康,反之压制自己的欲望才是最不健康的。综上所述,SM绝对不是“变态”,而是“常态”,更具体的说,它只是一种恋爱和性行为的方式罢了。03虐恋心理成因虐恋的心理成因目前心理学界却无定论,我大胆预测一下,在未来的100年甚至是500年以内也不会有定论。就像佛洛依德所说的:“这个(SM)问题似乎并没有让人十分满意的答案”。下面,我只是从从人性本能的欲望来剖析虐恋心理成因的可能性之一。我们用唯物主义的观点,从生物行为学和进化论的角度,说明SM现象,不仅仅出现人类文明以后,而且在人类还没产生之前,是在猿类、哺乳类甚至昆虫类等生物界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客观现象。既然人是生物界其中的一个物种,是从猿类进化过来的,那么它就不可避免把这种与生俱来的行为带到文明社会中。而绳子、镣铐、皮衣、电动阳具等不过是这种行为的一种延续和发展而已。(一)生物界普遍存在SM行为。最能说明这一点的是非洲的一种毒蜘蛛,叫“黑寡妇”,是一种在交配过程中,把与之交配的雄性配偶杀死的雌性蜘蛛,并吞噬其雄性蜘蛛的脑袋。外国文学作品中,将这种“黑寡妇”形容为心狠手辣的杀夫妇人。但这种“黑寡妇”在非交配的日常生活中,却不会侵犯同类,就是说,“黑寡妇”侵犯雄性蜘蛛的行为仅仅发生在交配的过程中。为什么这种雌性毒蜘蛛会有这样的性行为呢?美国的科学家对此进行了研究,在观察中发现,当雄蜘蛛与雌蜘蛛的生殖器官发生交合时,雄蜘蛛是不会发生射精行为的,只有在雄蜘蛛被侵害之后,特别是在雄蜘蛛的脑袋被吞噬后,雄蜘蛛才在濒死状态中发生射精行为。也就是说,雄蜘蛛是通过受虐的方式达到性唤起的目的。其实,人类也普遍存在这种现象。台湾就有这么一个案例:有人用自缢的方法自慰,结果是不小心弄出了人命。法医学专家指出:他们是为了满足一种叫“缺氧性高潮”或“濒死性高潮”。这种行为和雄蜘蛛在濒死状态中发生射精行为,其原理是同出一辙的。实际上是极端的受虐机制在起作用。美国的科学家还发现,一旦把“黑寡妇”的攻击武器“一对利齿”除掉,使其不能伤害雄蜘蛛,结果在整个交配过程中,雄蜘蛛一直不能发生射精行为。类似这类性行为的昆虫还有螳螂,雌性螳螂在交配过程中,也会把雄螳螂杀死、吃掉,其机理与雄蜘蛛应是同一原理。“性食同类”(sexualcannibalism),即在交尾前后甚至交尾过程中,雌性螳螂吃掉与之交尾的雄性,这是一种自然现象。在其他的一些有群居习性的动物包括猴群和狮子群的性行为中,也普遍存在SM行为。因此可以说:生物界普遍存在SM行为,SM行为并非人类独有的一种性唤起机制。所以,又回到了前面所说的那句话:既然人是生物界其中的一个物种,是从猿类进化过来的,那么它就不可避免把这种与生俱来的行为带到文明社会中。(二)生物的性唤起机制一直存在二元性。我们人类通常的性唤起是由爱而来的,然而有这样一种特殊情况。历史上人类社会的部落战争,甚至是国家之间的战争都是这样,胜利一方把失败一方的男性全部杀光,把所有俘获的女性分配给胜方成员“享用”,这种“享用”实际上是强奸。被战败一方的雌性俘虏和胜利者之间,是不存在“爱”的基础的。胜利一方的雄性一定以征服者的姿态强迫被征服一方接受交配,但奇怪的是,这种“强奸”往往并不妨碍双方的性唤起。在一部由美国人拍摄的动物世界影片中有这样一组镜头:三头雄性狮子入侵别的狮群,结果将被入侵群的狮王给打跑了,三头雄性狮子顺理成章地俘虏五头雌性狮子。三头雄性狮子于是强迫几头雌狮交配,几头雌狮开始是反抗雄狮的“强奸”的,包括对着雄狮吼,用爪子抓打雄狮的脸,摆出不可侵犯的姿态。但雄狮却狠狠抓咬雌狮,互相追逐撕打。不一会,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雌狮停止了对抗,而且不断用鼻子嗅闻和用舌头舔雄狮的生殖器官,继而发生交配行为。而电视的讲解员也提醒观众,这种用鼻子嗅闻和用舌头舔雄狮的生殖器官行为,仅仅发生在母狮的发情的时期。也就是说,撕打唤起了母狮性欲。而这个过程用以“爱”为基础的性唤起机制是不能解释的,恰恰是SM性唤起机制能合理解释这一现象。这种现象的解释不仅适用于狮子,也适用于人类。有一份资料说:在中世纪,英、法战争以及十字军东征战争中,有很多修女遭到强奸。当时有些修女问神父,被异教徒强奸了会不会入地狱?神父答道:这要看看你的灵魂有没有被强奸:如果被强奸时没有快感的话,那你的灵魂没有遭到强奸;如果被强奸时有快感的话,那你的灵魂就给异教徒给强奸了,那就要下地狱,你们实话向天主忏悔吧。结果在忏悔中,大部分的修女都承认有强烈的快感。无独有偶,在金赛性报告的调查中,不少妇女承认自己有渴望被强奸的性幻想,并在这种性幻想中得到性兴奋和性高潮。从以上的例证中,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生物(包括人类)的性唤起机制一直存在二元性。一是以“爱”为基础的性唤起机制;二为以SM为基础的性唤起机制。所以,生物中以SM为基础的性唤起机制,是和以“爱”为基础的性唤起机制是并行不悖的,互为相辅的,是生物中一种正常的性唤起机制。(三)SM性唤起机制,是物种优化需要衍生出来的一种性行为。有群居习性的动物包括人类,一般情况下,是与同族群或同一部落的成员通婚。但时间一长,慢慢就形成近亲通婚。我们知道,近亲通婚由于血缘相近,极不利于物种的优生优化。如非洲有个侏儒部落,人平均高度在1.00—1.2米左右,原因在于该部落长期封闭,几个世纪以来都没有与外族通婚,造成了如此的结果。按照进化论生物优胜劣汰原则,物种得不到优化,其结果只有两个,一是不适应自然环境被自然淘汰,二是抵挡不住同类的外族入侵,导致血缘上的重新组合,从而淘汰原部族群体。而上述的第二点非常重要,在自然状态下或生产力非常落后的情况下,外族的暴力入侵,是实现物种优化的一个重要条件。同时,外族的入侵,被入侵一方的雌性往往在强迫的状态下与侵略者交配,从而打破了内部近亲血缘通婚陋习,使到两个相去较远两个血缘的群体或个体得到结合,从而使物种得以优化。外族入侵的优点有两个:第一,在自然状态下或生产力非常落后的条件下,侵略者往往是身体剽悍强壮的群体,同时在智力上也往往优于对方。很难想象一个身体瘦小孱弱、智力低下的群体,是主动的型的侵略者甚至是胜利者。如果一个体形剽悍强壮、智力发达的群体,通过侵略别的族群并与之通婚(往往是通过暴力手段达到通婚目的),极其有利于改造和优化被侵略群体的血缘和遗传,使其子孙从体能上和智力上更胜于其母系的族群。第二,就算第一点不能成立,就是说,侵略者的族群并不比被侵略的族群优胜,但两个血缘较远的族群通婚,有利于消除一些遗传病和遗传缺陷,在遗传学的角度称作“杂交优势”。如前所述,要使物种的遗传得以优化,要使两个或多个血缘较远的族群实现通婚,暴力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手段。在侵略者的一方,获胜后一定以某种方式扩大和增加物种繁衍,以保证本物种生存空间的扩大和增加。因此需要一种对俘获物进行交配的心理或生理的驱动机制,除了性欲之外,性欲的唤起机制也显得极为重要。按照进化论“用进废退”的原则,如果你不用暴力方式扩大你繁衍和遗传,那就要按“废退”原则遭到淘。04个案治疗经验声明:本案经求助者本人同意后应用。从2012年3月份开始至今,除电话、邮件咨询以外,涛之接手过多名有SM行为的求助者。这源自一个偶然的机会。12年3月24日,一名心理学同行转诊过来一名求助者,求助者女,30岁,硕士文凭,未婚,白领,某医药厂销售经理,年收入在30万左右,精神痛苦,已经严重影响到睡眠。由于睡眠质量差导致工作精力不集中,总是出差错。求助者主要是对自己的受虐行为持怀疑态度,认为自己是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变态”,受虐心态从14岁开始一直保持至今。最早的虐恋情怀源自一部电影(电影名已经记不清楚了),大致情节是国民党反动派将一共产党员“女性”关押,并且施以刑法,包括鞭打、辱骂、老虎凳等,回家后一直幻想自己就是那位共产党员,被人虐待,幻想中有了兴奋的感觉,第一次尝试到了性的冲动,自慰,直至高潮。接手这个案例前,我查阅了大量的资料,教科书上是这样写的:“受虐癖”。A.至少6个月以来,反复多次以使自身受到心理或躯体痛楚(包括羞辱)而感到性刺激的行为(实际行动,而且不是被激起的),从而激起性幻想、性迫切愿望、或行为。B.这种幻想、愿望、或行为,产生了临床上明显的痛苦烦恼,或在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方面的功能缺损。对照教科书,16年、反复、多次,明显的痛苦烦恼,睡眠障碍,功能受损,觉得很严重……然后像往常治疗那样提问、了解病史、共情、签订保密协议、开始咨询。三周(21天中持续的了解和学习关于SM的知识),四次咨询,求助者对咨询师比较满意,像是找到了一个照单全收式的垃圾桶,在倾诉中对咨询师更加的信任,对咨询师的技术更加的肯定,建立了比较好的关系。随着治疗的深入,随着本人对SM更加的了解,逐渐发现了自身的一个严重的错误。求助者和咨询师之间虽然建立了比较好的咨询关系,睡眠障碍有所减轻,但SM症状并未得到控制,包括在咨询期间仍然参与SM活动。这里将求助者写给施虐者(主奴关系)的一段电子文档复制过来,一便大家更了解虐恋活动中“恋”字所代表的含义:我愿意服务我的主人,遵循他的命令,并取悦于他;我崇拜的主人,我崇拜主人的身体,我的主人拥有着让人敬畏的力量,我将从他的思想和声音中汲取力量;我是主人的奴隶,归主人所有,对主人的调教、命令、要求等要回答“是,我的主人”;无论我要做什么,首先要得到主人的同意,当主人不要我,我一定会远离,如果失去主人,我的生命将变得空洞而毫无意义(此处口味略重,省略)………我最恰当的位置就是跪在主人的面前,成为他的奴隶是我的荣耀和特权,当我受到调教和惩罚时,为主人服务时,必须下跪,以示我的荣幸,没有主人的同意我不能站起来;当主人用不到我的时候,我会到主人所指定的位置等候召唤………前期,我总是沿着一个治疗或治愈的方法去帮助求助者,而现实是SM活动早已是“常态化”,而求助者之所以出现矛盾的心态,就是因为想寻求一个权威的答案。而寻找到的这个答案却是非权威的,所以失去了治疗效果,或者说他们所寻求的本身就只是一种倾诉和理解。咨询中出现了这样严重的错误后,我及时反省,并与求助者推心置腹的交流,承认在前期咨询过程中方向性的错误,并和求助者一起探讨和交流。对其SM行为加以肯定,找依据、摆事实,用统计学数据和实例告诉求助者这是正常的,是人性本身存在的。后期断断续续经过四次的咨询后,求助者精神状态痛苦程度明显减轻,失眠状态完全消除,不在矛盾和纠结。小结:自我调节功能的丧失致使心理的失衡,从而出现躯体化状况,从新寻找本我是治疗的关键所在。通过此案例,涛之接触到了更多的有字母(圈)的人,更解决了类似人的心理问题,尔后的其他求助者的求助过程进展的较为顺利,并且咨询用时逐渐的减少,效果更加明显。目前,正在跟踪问效,以证实治疗方向的正确性和治疗效果的长久性。个人归纳SM行为者的共同点:参与SM活动的人往往是有较强的经济基础、经历较为丰富、文化程度高于常人;S一方一般有强大的人格、超常的智慧、喜欢刺激和冒险活动、控制欲较强;M一方一般非常缺乏安全感、感性且崇拜英雄人物、需要灵魂引导,迫使打开自己的心扉,进而被征服。相关知识链接介绍:目前,心理学工作者接触到有关SM的专著,较早也是较有名的是李银河女士所作的《虐恋亚文化》。这本书为SM治疗提供了一些了解的途径,基础理论较为扎实,内容也比较全面,但是现在这本书好难买到,话说回来,这本书已经有点老了(98年出的),而且介绍的多是欧洲的东西。不过圣经、道德经一样有人看,我以前上大学时用的教材好象还是50、60年代的,一样有用,求助者可以去看一下。文的最后,言归正传,回到问答本身。求助者如果能耐着性子看到这,相信内心里已经没有什么大的疑惑了。列宁说:“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你现在所要做的,只是欣赏自己而已。参考文献:[1]A.C.Kinsey,W.B.Pomeroy,C.E.Martin,SexualBehaviorintheHumanMale,(Philadelphia,PA:W.B.Saunders,1948).ISBN0-253-33412-8.[2]A.C.Kinsey,W.B.Pomeroy,C.E.Martin,P.H.Gebhard,SexualBehaviorintheHumanFemale,(Philadelphia,PA:W.B.Saunders,1953).ISBN0-253-33411-X.[3]J.A.Reisman,E.W.Eichel,J.H.Court,J.G.Muir,Kinsey,SexandFraud,(Lafayette,LA:Lochinvar-HuntingtonHousePublishers,1990).[4]Katz,JonathanNed(1995)TheInventionofHeterosexuality.NY,NY:Dutton(PenguinBooks).ISBN0-525-93845-1TheKinseyInstituteDatafromAlfredKinsey'sStudies.Publishedonline.[5]1912TypesofOnsetofNeurosis[6]1912TheMostPrevalentFormofDegradationinEroticLife[7]1920ThePsychogenesisofaCaseofHomosexualityinaWoman[8]1922Medusa'sHead[9]1922SomeNeuroticMechanismsinJealousy,ParanoiaandHomosexuality[10]1923InfantileGenitalOrganisation[11]1923ASeventeenth-CenturyDemonologicalNeurosis[12]SexualPsychology《性心理学》[英]霭理士[British]LanLish潘光旦译本[13]李银河《虐恋亚文化》1998,9787507209112,中国出版社[14]李银河2003《性文化研究报告》江苏人民出版社[15]百度百科,百度文库Lovem04-05-10声明:涛之2019.06.04原创,转载请联系后台
我很犹豫要不要回答这个问题,如果回答,必然涉及到一个复杂的生物学和心理学知识链,没有上万字很难说明白。而且这个问题很难下定论,就连弗洛伊德他老人家都没有搞的太明白,后世科学研究更是各说各话。但如果不回答,很多人却都有相近或相似的困惑。不搞清楚“为什么会这样?”,而只是在“应该怎样去做”的问题上下功夫,那结论都将是一种误导,结果也必然是难以让人信服的。思考再三,还是回答吧,费点力气罢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先从相似现象说起。电影《奇奇欲爱世界》女方得不到性高潮,后来他意外发现,只要看到别人流泪,自己就会有性欲,简称“泪觉性癖”。上帝造物,,对于性,每个人都有其致命吸引力的“开关”。举几个例子:1、“Odaxelagnia”(咬人癖)只要咬人或是被咬就会引发性欲。2、“Ursusagalmatophilia”(泰迪熊兴奋症)只要一看到泰迪熊就会兴奋得引起性欲。3、“Chasmophilia”(山谷幽闭癖)进到洞穴或山谷中就会兴奋。4、“Nebulophilia”(云雾癖)则是看到浓雾就会产生性欲。5、“GasPedalHoneys”(高跟鞋踩油门癖)只要一看见女性穿著高跟鞋踩油门,就会引发性欲。6、“Dacryphilia”(泪觉性癖)看到眼泪就会有冲动。7、“Autoandrophilia”(性别幻想癖)看到打扮或长相像男生,就会被点燃欲火。8、“Somnophilia”(沉睡性癖)一看到爱人睡觉,就会引发性欲。9、“Melissaphilia”(迷恋蜜蜂癖)被蜜蜂包围身体,就会让他们沉浸其中,引起性欲。10、“Mechanophilia”(机械癖)这种人喜欢和机械发生关系,像是汽车或机器人。11、“Hybristophilia”(坏男孩癖)看到罪犯有无可抵挡的致命吸引力。显然你并不在其中,那你的这种症状应该怎么称呼?答案是:虐恋症。概述:下文主要针对心理学界目前对虐恋成因争论较多的现实,结合本案从性本能(力比多)的欲望来剖析虐恋心理成因的可能性,以及个案的治疗效果。01什么是虐恋虐恋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SM,也可以简称为性虐待,英文全称是BDSM。这四个字母分别代表几个单词的缩写,B\D就是Bondagediscpline,就是束缚与纪律调教,束缚就是把他绑起来,纪律调教就是把他当做一个动物(狗或猫等)进行严格的训练。D\S就是DominanceandSubmission支配与臣服,支配者与被支配者的关系,这种关系主要是精神上的链接,不一定有肉体的接触(性关系)。S\M,我们通常所说的SM来自两个人名,精神病理学的历史中将他(SM行为)归结于一种病,然后人们把有关这个病的最有名的两本著作的作者的名字当做缩写。Sade和Masoch,Sadesm来自于萨德,Masochsm来自于马索科,也就是施虐与受虐。萨德是一个施虐者,他的著作叫做《索多玛的120天》,马索科是一个受虐者,他的著作叫做《穿裘皮的维纳斯》,书中描写的是他心中最棒最完美的女王的形象(穿着毛皮裸身在房子内面),这两本书成为后世虐恋文学范本,所以也简称为SM。所以,简单的说S就是施虐者,M就是受虐者,SM翻译成中文叫做“虐恋”,这是由我国老一代社会学家潘光旦提出。为什么叫虐恋而不叫虐待呢?中国社科院研究院、教授、著名作者李银河对SM是这样定义的:“它是一种将快感和疼痛联系在一起的性活动,或者说是一种通过痛感而获得快感的性活动”。必须加以说明的是,所谓痛感有两种内涵,其一是肉体的痛苦(如鞭打导致的痛感);其二是精神的痛苦(如统治与服从关系中羞辱所导致的痛苦感觉)。高度的概括的话,虐恋倾向是快感和痛感的结合。02为虐恋“正名”在如今社会中(普世观点),我们许多人把SM行为看成是一种“变态”行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论?一是SM的性行为方法与常态有别。SM性行为中常常出现奴役、鞭打、施虐等行为,而我们大众性行为是在浪漫、激情和缠绵中进行的,所以我们一般都将有别于大部分人的行为看做是异常行为,那么,既然是异常行为,我们就把它定位为“变态”。尼采有句经典的哲学观点叫做:“存在即合理”。那么这种行为既然存在,有较多人参与,而且目前参与人数一直呈上升趋势,如果参与SM活动的人数有一天占到了人口总数的20%的话,那么这种“变态”的结论将会不攻自破。我们来看一份数据:目前可以找到的最权威的统计资料是金西(Kinsey)调查中的数字,金西报告表明,有约1/5的男性和1/8的女性对虐恋类的故事有过性唤起的反应。更精确的说,从未因虐恋得到性唤起的在男性中占78%;在女性中占88%。曾因虐恋而性唤起的比例性唤起反应女性男性肯定(或)经常有反应3%10%有一些反应9%12%从无反应88%78%调查人数28801016以上金西(也有人翻译成金赛)报告中的统计数据来自于1953年,距今年已经有60多年了,60年前的大部分人对性行为的全面理解还处在萌芽阶段,冠以虐恋为“变态”的说法可以理解。那么60年后当这一群体呈上升趋势时,我们还应该以变态来看吗?当然不。所以,我可以非常肯定的回答你,你很正常,切没有任何心理或精神问题,只是不了解引起的暂时迷茫罢了。二是一直以来,许多探讨SM行为成因的文章,都把SM成因说成是人类文明的一种产物。因为SM的物质基础,如绳子、镣铐、皮衣、电动阳具等,无一不是人类文明的产物。由于锁定了这个时空,研究SM成因的时空只能局限于几千年的文明史,因此也就不能不把SM现象看成是一种特殊的社会阶段的现象。既然是特殊现象,那就可以归类为“变态”,从而使SM成因研究得出“变态”的结论。其错误之处,就象研究人类起源,如果仅仅把只有人类才具有改造世界、拥有和创造文明的特殊性,作为考察基点,而不是从物种进化的角度来考察人类起源,就不能不得出是上帝创造人类一样荒谬的结论。三是在中国以往的SM成因的研究中,学者们都是不断地将西方的研究资料引进,来说明中国的SM现象。涛之认为,西方的SM成因的研究比我们早,而且深入广泛,这是他们的长处,其中也不乏真知卓见。但西方也有部分SM成因的研究,是带有西方特有的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思辩模式。比如象李银河《虐恋亚文化》介绍西方学者的观点:SM成因来自人内心的“攻击性”;来自“焦虑感和恐惧感”;来自“负罪感”;来自“对爱的渴求”,来自“权力关系”;来自“童年的经历”;来自“自由的渴望”等等。如果我们以形而上学的思辩模式去研究SM现象的话,那么SM就变得难以为人们理解,不可理喻,使人们将SM的人群看成是一群疯子,从而得出SM是“变态”的结论。四是大部分男女在恋爱和性行为过程中也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只是轻了许多。比如:令一方羞耻感的语言、粗鲁或带有攻击性的语言,相信你也有被自己的爱人咬、抓或者打屁股的经历。你绝对不会把这看成是一种“变态”行为吧,但这恰恰正是SM的萌芽原型。SM作为个人的一种性行为的表达方式,不会对社会其他群体造成影响和伤害,并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满足自己的性需要有什么错吗?这不是不健康,反之压制自己的欲望才是最不健康的。综上所述,SM绝对不是“变态”,而是“常态”,更具体的说,它只是一种恋爱和性行为的方式罢了。03虐恋心理成因虐恋的心理成因目前心理学界却无定论,我大胆预测一下,在未来的100年甚至是500年以内也不会有定论。就像佛洛依德所说的:“这个(SM)问题似乎并没有让人十分满意的答案”。下面,我只是从从人性本能的欲望来剖析虐恋心理成因的可能性之一。我们用唯物主义的观点,从生物行为学和进化论的角度,说明SM现象,不仅仅出现人类文明以后,而且在人类还没产生之前,是在猿类、哺乳类甚至昆虫类等生物界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客观现象。既然人是生物界其中的一个物种,是从猿类进化过来的,那么它就不可避免把这种与生俱来的行为带到文明社会中。而绳子、镣铐、皮衣、电动阳具等不过是这种行为的一种延续和发展而已。(一)生物界普遍存在SM行为。最能说明这一点的是非洲的一种毒蜘蛛,叫“黑寡妇”,是一种在交配过程中,把与之交配的雄性配偶杀死的雌性蜘蛛,并吞噬其雄性蜘蛛的脑袋。外国文学作品中,将这种“黑寡妇”形容为心狠手辣的杀夫妇人。但这种“黑寡妇”在非交配的日常生活中,却不会侵犯同类,就是说,“黑寡妇”侵犯雄性蜘蛛的行为仅仅发生在交配的过程中。为什么这种雌性毒蜘蛛会有这样的性行为呢?美国的科学家对此进行了研究,在观察中发现,当雄蜘蛛与雌蜘蛛的生殖器官发生交合时,雄蜘蛛是不会发生射精行为的,只有在雄蜘蛛被侵害之后,特别是在雄蜘蛛的脑袋被吞噬后,雄蜘蛛才在濒死状态中发生射精行为。也就是说,雄蜘蛛是通过受虐的方式达到性唤起的目的。其实,人类也普遍存在这种现象。台湾就有这么一个案例:有人用自缢的方法自慰,结果是不小心弄出了人命。法医学专家指出:他们是为了满足一种叫“缺氧性高潮”或“濒死性高潮”。这种行为和雄蜘蛛在濒死状态中发生射精行为,其原理是同出一辙的。实际上是极端的受虐机制在起作用。美国的科学家还发现,一旦把“黑寡妇”的攻击武器“一对利齿”除掉,使其不能伤害雄蜘蛛,结果在整个交配过程中,雄蜘蛛一直不能发生射精行为。类似这类性行为的昆虫还有螳螂,雌性螳螂在交配过程中,也会把雄螳螂杀死、吃掉,其机理与雄蜘蛛应是同一原理。“性食同类”(sexualcannibalism),即在交尾前后甚至交尾过程中,雌性螳螂吃掉与之交尾的雄性,这是一种自然现象。在其他的一些有群居习性的动物包括猴群和狮子群的性行为中,也普遍存在SM行为。因此可以说:生物界普遍存在SM行为,SM行为并非人类独有的一种性唤起机制。所以,又回到了前面所说的那句话:既然人是生物界其中的一个物种,是从猿类进化过来的,那么它就不可避免把这种与生俱来的行为带到文明社会中。(二)生物的性唤起机制一直存在二元性。我们人类通常的性唤起是由爱而来的,然而有这样一种特殊情况。历史上人类社会的部落战争,甚至是国家之间的战争都是这样,胜利一方把失败一方的男性全部杀光,把所有俘获的女性分配给胜方成员“享用”,这种“享用”实际上是强奸。被战败一方的雌性俘虏和胜利者之间,是不存在“爱”的基础的。胜利一方的雄性一定以征服者的姿态强迫被征服一方接受交配,但奇怪的是,这种“强奸”往往并不妨碍双方的性唤起。在一部由美国人拍摄的动物世界影片中有这样一组镜头:三头雄性狮子入侵别的狮群,结果将被入侵群的狮王给打跑了,三头雄性狮子顺理成章地俘虏五头雌性狮子。三头雄性狮子于是强迫几头雌狮交配,几头雌狮开始是反抗雄狮的“强奸”的,包括对着雄狮吼,用爪子抓打雄狮的脸,摆出不可侵犯的姿态。但雄狮却狠狠抓咬雌狮,互相追逐撕打。不一会,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雌狮停止了对抗,而且不断用鼻子嗅闻和用舌头舔雄狮的生殖器官,继而发生交配行为。而电视的讲解员也提醒观众,这种用鼻子嗅闻和用舌头舔雄狮的生殖器官行为,仅仅发生在母狮的发情的时期。也就是说,撕打唤起了母狮性欲。而这个过程用以“爱”为基础的性唤起机制是不能解释的,恰恰是SM性唤起机制能合理解释这一现象。这种现象的解释不仅适用于狮子,也适用于人类。有一份资料说:在中世纪,英、法战争以及十字军东征战争中,有很多修女遭到强奸。当时有些修女问神父,被异教徒强奸了会不会入地狱?神父答道:这要看看你的灵魂有没有被强奸:如果被强奸时没有快感的话,那你的灵魂没有遭到强奸;如果被强奸时有快感的话,那你的灵魂就给异教徒给强奸了,那就要下地狱,你们实话向天主忏悔吧。结果在忏悔中,大部分的修女都承认有强烈的快感。无独有偶,在金赛性报告的调查中,不少妇女承认自己有渴望被强奸的性幻想,并在这种性幻想中得到性兴奋和性高潮。从以上的例证中,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生物(包括人类)的性唤起机制一直存在二元性。一是以“爱”为基础的性唤起机制;二为以SM为基础的性唤起机制。所以,生物中以SM为基础的性唤起机制,是和以“爱”为基础的性唤起机制是并行不悖的,互为相辅的,是生物中一种正常的性唤起机制。(三)SM性唤起机制,是物种优化需要衍生出来的一种性行为。有群居习性的动物包括人类,一般情况下,是与同族群或同一部落的成员通婚。但时间一长,慢慢就形成近亲通婚。我们知道,近亲通婚由于血缘相近,极不利于物种的优生优化。如非洲有个侏儒部落,人平均高度在1.00—1.2米左右,原因在于该部落长期封闭,几个世纪以来都没有与外族通婚,造成了如此的结果。按照进化论生物优胜劣汰原则,物种得不到优化,其结果只有两个,一是不适应自然环境被自然淘汰,二是抵挡不住同类的外族入侵,导致血缘上的重新组合,从而淘汰原部族群体。而上述的第二点非常重要,在自然状态下或生产力非常落后的情况下,外族的暴力入侵,是实现物种优化的一个重要条件。同时,外族的入侵,被入侵一方的雌性往往在强迫的状态下与侵略者交配,从而打破了内部近亲血缘通婚陋习,使到两个相去较远两个血缘的群体或个体得到结合,从而使物种得以优化。外族入侵的优点有两个:第一,在自然状态下或生产力非常落后的条件下,侵略者往往是身体剽悍强壮的群体,同时在智力上也往往优于对方。很难想象一个身体瘦小孱弱、智力低下的群体,是主动的型的侵略者甚至是胜利者。如果一个体形剽悍强壮、智力发达的群体,通过侵略别的族群并与之通婚(往往是通过暴力手段达到通婚目的),极其有利于改造和优化被侵略群体的血缘和遗传,使其子孙从体能上和智力上更胜于其母系的族群。第二,就算第一点不能成立,就是说,侵略者的族群并不比被侵略的族群优胜,但两个血缘较远的族群通婚,有利于消除一些遗传病和遗传缺陷,在遗传学的角度称作“杂交优势”。如前所述,要使物种的遗传得以优化,要使两个或多个血缘较远的族群实现通婚,暴力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手段。在侵略者的一方,获胜后一定以某种方式扩大和增加物种繁衍,以保证本物种生存空间的扩大和增加。因此需要一种对俘获物进行交配的心理或生理的驱动机制,除了性欲之外,性欲的唤起机制也显得极为重要。按照进化论“用进废退”的原则,如果你不用暴力方式扩大你繁衍和遗传,那就要按“废退”原则遭到淘。04个案治疗经验声明:本案经求助者本人同意后应用。从2012年3月份开始至今,除电话、邮件咨询以外,涛之接手过多名有SM行为的求助者。这源自一个偶然的机会。12年3月24日,一名心理学同行转诊过来一名求助者,求助者女,30岁,硕士文凭,未婚,白领,某医药厂销售经理,年收入在30万左右,精神痛苦,已经严重影响到睡眠。由于睡眠质量差导致工作精力不集中,总是出差错。求助者主要是对自己的受虐行为持怀疑态度,认为自己是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变态”,受虐心态从14岁开始一直保持至今。最早的虐恋情怀源自一部电影(电影名已经记不清楚了),大致情节是国民党反动派将一共产党员“女性”关押,并且施以刑法,包括鞭打、辱骂、老虎凳等,回家后一直幻想自己就是那位共产党员,被人虐待,幻想中有了兴奋的感觉,第一次尝试到了性的冲动,自慰,直至高潮。接手这个案例前,我查阅了大量的资料,教科书上是这样写的:“受虐癖”。A.至少6个月以来,反复多次以使自身受到心理或躯体痛楚(包括羞辱)而感到性刺激的行为(实际行动,而且不是被激起的),从而激起性幻想、性迫切愿望、或行为。B.这种幻想、愿望、或行为,产生了临床上明显的痛苦烦恼,或在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方面的功能缺损。对照教科书,16年、反复、多次,明显的痛苦烦恼,睡眠障碍,功能受损,觉得很严重……然后像往常治疗那样提问、了解病史、共情、签订保密协议、开始咨询。三周(21天中持续的了解和学习关于SM的知识),四次咨询,求助者对咨询师比较满意,像是找到了一个照单全收式的垃圾桶,在倾诉中对咨询师更加的信任,对咨询师的技术更加的肯定,建立了比较好的关系。随着治疗的深入,随着本人对SM更加的了解,逐渐发现了自身的一个严重的错误。求助者和咨询师之间虽然建立了比较好的咨询关系,睡眠障碍有所减轻,但SM症状并未得到控制,包括在咨询期间仍然参与SM活动。这里将求助者写给施虐者(主奴关系)的一段电子文档复制过来,一便大家更了解虐恋活动中“恋”字所代表的含义:我愿意服务我的主人,遵循他的命令,并取悦于他;我崇拜的主人,我崇拜主人的身体,我的主人拥有着让人敬畏的力量,我将从他的思想和声音中汲取力量;我是主人的奴隶,归主人所有,对主人的调教、命令、要求等要回答“是,我的主人”;无论我要做什么,首先要得到主人的同意,当主人不要我,我一定会远离,如果失去主人,我的生命将变得空洞而毫无意义(此处口味略重,省略)………我最恰当的位置就是跪在主人的面前,成为他的奴隶是我的荣耀和特权,当我受到调教和惩罚时,为主人服务时,必须下跪,以示我的荣幸,没有主人的同意我不能站起来;当主人用不到我的时候,我会到主人所指定的位置等候召唤………前期,我总是沿着一个治疗或治愈的方法去帮助求助者,而现实是SM活动早已是“常态化”,而求助者之所以出现矛盾的心态,就是因为想寻求一个权威的答案。而寻找到的这个答案却是非权威的,所以失去了治疗效果,或者说他们所寻求的本身就只是一种倾诉和理解。咨询中出现了这样严重的错误后,我及时反省,并与求助者推心置腹的交流,承认在前期咨询过程中方向性的错误,并和求助者一起探讨和交流。对其SM行为加以肯定,找依据、摆事实,用统计学数据和实例告诉求助者这是正常的,是人性本身存在的。后期断断续续经过四次的咨询后,求助者精神状态痛苦程度明显减轻,失眠状态完全消除,不在矛盾和纠结。小结:自我调节功能的丧失致使心理的失衡,从而出现躯体化状况,从新寻找本我是治疗的关键所在。通过此案例,涛之接触到了更多的有字母(圈)的人,更解决了类似人的心理问题,尔后的其他求助者的求助过程进展的较为顺利,并且咨询用时逐渐的减少,效果更加明显。目前,正在跟踪问效,以证实治疗方向的正确性和治疗效果的长久性。个人归纳SM行为者的共同点:参与SM活动的人往往是有较强的经济基础、经历较为丰富、文化程度高于常人;S一方一般有强大的人格、超常的智慧、喜欢刺激和冒险活动、控制欲较强;M一方一般非常缺乏安全感、感性且崇拜英雄人物、需要灵魂引导,迫使打开自己的心扉,进而被征服。相关知识链接介绍:目前,心理学工作者接触到有关SM的专著,较早也是较有名的是李银河女士所作的《虐恋亚文化》。这本书为SM治疗提供了一些了解的途径,基础理论较为扎实,内容也比较全面,但是现在这本书好难买到,话说回来,这本书已经有点老了(98年出的),而且介绍的多是欧洲的东西。不过圣经、道德经一样有人看,我以前上大学时用的教材好象还是50、60年代的,一样有用,求助者可以去看一下。文的最后,言归正传,回到问答本身。求助者如果能耐着性子看到这,相信内心里已经没有什么大的疑惑了。列宁说:“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你现在所要做的,只是欣赏自己而已。参考文献:[1]A.C.Kinsey,W.B.Pomeroy,C.E.Martin,SexualBehaviorintheHumanMale,(Philadelphia,PA:W.B.Saunders,1948).ISBN0-253-33412-8.[2]A.C.Kinsey,W.B.Pomeroy,C.E.Martin,P.H.Gebhard,SexualBehaviorintheHumanFemale,(Philadelphia,PA:W.B.Saunders,1953).ISBN0-253-33411-X.[3]J.A.Reisman,E.W.Eichel,J.H.Court,J.G.Muir,Kinsey,SexandFraud,(Lafayette,LA:Lochinvar-HuntingtonHousePublishers,1990).[4]Katz,JonathanNed(1995)TheInventionofHeterosexuality.NY,NY:Dutton(PenguinBooks).ISBN0-525-93845-1TheKinseyInstituteDatafromAlfredKinsey'sStudies.Publishedonline.[5]1912TypesofOnsetofNeurosis[6]1912TheMostPrevalentFormofDegradationinEroticLife[7]1920ThePsychogenesisofaCaseofHomosexualityinaWoman[8]1922Medusa'sHead[9]1922SomeNeuroticMechanismsinJealousy,ParanoiaandHomosexuality[10]1923InfantileGenitalOrganisation[11]1923ASeventeenth-CenturyDemonologicalNeurosis[12]SexualPsychology《性心理学》[英]霭理士[British]LanLish潘光旦译本[13]李银河《虐恋亚文化》1998,9787507209112,中国出版社[14]李银河2003《性文化研究报告》江苏人民出版社[15]百度百科,百度文库Lovem04-05-10声明:涛之2019.06.04原创,转载请联系后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