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荡妇羞辱 | 坏事发生后,为什么人们反而要指责受害者?
开头引入:
上一节课,我们讲了驰骋在网络里的键盘侠以及这些键盘侠们在网络掩护下实施的肆无忌惮的暴力行为,这节课我们来讲一个概念或者说是一种观念,荡妇羞辱,这个关乎所有女性,在犯罪心理学领域,尤其针对一些性犯罪受害者出现。
案例分析 :
不知道你们是不是记得13年的时候在北京发生的一起名人之子强奸案件,当时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当然不止是因为犯罪行为人的家庭背景,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也是很严重的(因为是轮奸),可能我站在今天要讲的问题的角度上看,这其中比较引起关注的,是审理过程中,对于受害者身份带的几波节奏,引起了一些社会舆论的偏移,甚至是对受害者的荡妇羞辱。
案情就不具体说了,感兴趣一搜李某某轮奸案就出来了,大概就是一帮人去酒吧喝酒,然后找了一个兼职的驻场,五个人喝完酒把这个兼职的驻场带去酒店,用其他人的身份证开了个房间,接着轮奸了这个受害女生,受害者一天后报警,李某某一行人随即被警方控制。
案情其实没什么争议,做了什么全国人民都知道,结合我们今天要讲的,来看看之前说的审理过程中被带的那几波节奏造成的针对受害女性的荡妇羞辱问题。根据案件调查真实结果,被害女子非京籍,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行政秘书,遭受侵害时为22岁,河北人。与酒吧没有雇佣关系,只是做兼职的驻场,主要收入来源是客人给的小费。
记住这个公开的调查真实情况,然后我们来看看怎么带节奏的,根据新闻公开报道,受害者的身份,最开始的时候被传为是一位在读女大学生,这个时候舆论开始一边倒,呈现一种炙热的沸腾状态,几乎所有的舆论都认为女大学生受害者很可怜。然而,之后的发展就变得不能控制了,犯罪行为人的辩护律师说这中间有案中案,受害女生是一个卖淫女,被安排坐台卖淫,并试图证明这个案子并非轮奸,只是嫖娼纠纷,此言论一出,舆论开始转向,大多数舆论开始出现了被卖淫女勒索,这种女生就是活该等态度。随着案件审理的进度推进,更多的事实摆在面前,律师所说的卖淫女被证明不成立,于是犯罪行为人家属改口,称受害女孩是个陪酒女,继续引导舆论,好像要向大家说明,这个女孩存在着私生活混乱,游走在法律边缘打擦边球等问题,这样的女孩遭受性犯罪就是应该的,该概率会发生的事情。
你看这里面的变化,是不是很明显,这个案子里面存在的“这种女生活该”“私生活混乱就应该遭受性犯罪”就是典型的荡妇羞辱。
现象概念:
所以荡妇羞辱是什么呢?一般这个观念都是用来描述使一个人,尤其是女性,有时候还有同性恋者,为自己的某种性行为或性欲感到羞耻或低人一等的行为。这种性行为或性欲被认为是背离了传统的性别期望的,或者被认为是不自然、违反教规、不道德的。
一般会遭到荡妇羞辱的情况,有一些是我们其中一些人觉得匪夷所思的,比如衣着性感从而违反了公认的着装守则、要求避孕、婚前性行为、随意性行为、从事性工作、被强奸或性骚扰。
可以看到这个定义,其中有一些荡妇羞辱的情形确实和我们之前说过的受害者责任论,性犯罪合理或者是性犯罪无罪论是挂钩的,总结一句,说的不好听一点,就是荡妇羞辱认为,性犯罪受害者之所以称为性犯罪的受害者是她们自己犯贱。
这么看起来,好像荡妇羞辱是很一些很传统的观念联系在一起的,那这个词是个有历史渊源的词吗?
历史分析:
其实可以说是,又可以说不是,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关于荡妇羞辱以及相关行为的产生和使用,并没有任何明确的历史记载。但是,你确实又不能否认,荡妇羞辱行为已经存在了几个世纪了,在一些文学作品中可以看出针对女性各种不符合大众期望的正常行为的指责。荡妇羞辱的讨论呢,也已经从社会和文化关系以及被认为是规范和可接受的行为的边界摩擦中发展出来。追溯到工业革命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男性的性别角色是养家糊口。男性占劳动力的大多数,而女性则被社会化,并被教导接受家庭和为家庭牺牲等。在这种情况下,女性的着装,行为,都被加上了一层社会期待,也没有人真正关心女性实际上是否有自己的喜好和权利。
但是,随着社会快速的发展,女权主义在某种程度上极大地促成了荡妇羞辱的定义和行为。女权带来的思想和地位以及自我要求的进步,与之前的观念和社会期待产生了很大的不同于摩擦,所以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说,一部分旧世界的人,为了维护一种飘渺的道德优越感,才去谴责一些新世界的人,用荡妇羞辱做为道德绑架的一种工具,在这样的情况下,荡妇羞辱就慢慢的在一部分人种盛行起来,当然,之前也挺盛行的,这里说盛行,是因为你很难想象,已经这个年代了,居然还有这么明显的荡妇羞辱存在。
说完了历史,我们来说说关于荡妇羞辱的几个值得我们关注的点。
深度剖析:
首先就是我们要看看,前面我们说的受害者责任论和性犯罪无罪论的问题,荡妇羞辱给了这些犯罪者一个很好的借口,就是我把你选做目标,是因为你穿的少,你行为看上去有点放荡。然后我们就会预见一种结果,就是受害者担心自己在这样无助的情况下反而被荡妇羞辱再次伤害,被口诛笔伐,所以受害者就不说出来,不报警处理,就造成了我们之前说的情况,性暴力这种本该被严惩的行为,居然能逃脱指责,这也是性犯罪在现在为什么存在这么大的黑数的原因之一,可以说是主要的原因了。
然后,你可能会奇怪,为什么有些人要对受害者作出荡妇羞辱这种行为啊,这种行为看上去好像很不合理,因为大家都可能知道,这个时候受害者最需要的是同理心,是理解和帮助,而不是你骚你活该这种荡妇羞辱。其实我觉得,关键的一个因素,就是道德优越感,有一部分人用这种口诛笔伐的羞耻来满足自己的道德优越感,比如我本身就觉得穿深V或者超短裤是不应该的,我就觉得女生应该保守,不应该把自己对身体的自信展现出来给别人看,那受害者穿成这个样子,我一看,我就会觉得,你看我保守,我不去酒吧,不晚归,行为正经,所以没事,你为什么受害,你难道不想想吗?就是因为你表现出来的就是你骚啊,好下手。这里面透出了浓浓的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和道德优越感。如果你注意观察,其实在进行荡妇羞辱的时候,有相当一部分女性参与其中,因为她们在把受害者用荡妇羞辱污名化的同时,可以用这种行为衬托出自己认为的纯洁,忠贞和优越。
这里,我要说一个简短的案例,就是媒体人章某性侵,作家蒋方舟发声的案子,蒋方舟是我很喜欢的青年作家,她说曾经也被性骚扰和侵犯过,章某发文驳斥了性侵指控。对于蒋方舟的指控,他说:“蒋方舟,一直单身,交了众多男朋友。”
微博大V鄢某某对蒋方舟的表态发表了评论:“蒋方舟当时只要认真拒绝,章某怎么可能不断摸她大腿,并后续纠缠她?章某绝不是韦小宝,这个‘公知’人前尤其是那么多熟人前,他是要顾点脸面的。蒋方舟当时不拒绝不制止,现在在网络上毁人清誉,这个女人真的很邪恶!你们却认同她,以为她很勇敢甚至纯洁!”看看,看到这个感觉了,简直匪夷所思啊,这事儿当着受害者面敢说吗,也就网上说一下吧。
场所我们也来说一下,网络平台目前是荡妇羞辱行为最猖獗的地方,国外有研究显示,50%的年轻女性受访者曾被在网络上羞辱过。特别是,18岁至24岁的人受到不同程度的严重羞辱,这个比例有点高的惊人。其中荡妇羞辱占了主要的比例,因为女性时常分享一些自己的遭遇和生活,这个时候就会有人在遭遇的评论中去进行荡妇羞辱,例如这么晚出去不摸你摸谁,穿成这样活该等,因为网络目前对于这种没有明确犯罪指向性的评论的管控并不是很严格,所以这种涉及荡妇羞辱的评论是比较容易在一些情况下出现的,现实中这种言论无疑会遭受到正面的指责甚至是肢体上的报复,但是网络有一个天然的屏障,所以发表这些言论的人也更加肆无忌惮。
最后,我们来说一下反荡妇羞辱运动。最早呢,这场声势浩大的运动,诞生于2011年10月的纽约。有两个女人发起了这场反荡妇羞辱运动,而这场运动的原因,是因为加拿大多伦多的一位警察发表的言论。这名警察对一群学生说,如果她们不穿得像“荡妇”一样,就可以避免遭受性侵犯。随后反荡妇羞辱运动在2014年华盛顿,2016年洛杉矶,以及世界各地的其他地方都有持续的进行,运动的重点就是让犯罪的责任回到犯罪者身上,受害者不再承担犯罪的责任。这场运动的发起,可以很好的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荡妇羞辱的伤害和其根本逻辑上存在的问题,有效的减少受害者责任论以及性犯罪无罪论的产生。
小结:
那么关于荡妇羞辱呢,这节课我们就讲到这里,我们一起看了它的概念,它的历史,以及它与受害者责任论和性犯罪无罪论的一些联系和助长。还有就是它根本性的逻辑上的错误以及一些小的案例。我是张蔚,我们下节课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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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ls, Sophie (2016). "Rape culture and social media: young critics and a feminist counterpublic". Feminist Media Studies. 16:6 (6): 93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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