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苗栗亲密暴力案 | 只想好好谈恋爱,为何非要暴力对待彼此?
在第一讲之后,我们迎来了一个热度很高的话题,虽然这类行为这几年时有报道,但因为其相对隐秘,所以并不影响此行为的黑数可能依旧很大。没错!我们今天就来聊一下亲密关系暴力!
案件经过
2011年我国台湾省的苗栗县就有一个亲密关系暴力的案件,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一般来说,亲密关系暴力行为,通常是男性对女性实施的,但这个案子却是例外。
受害人张楠与其女朋友相处有一段时间了,刚开始还挺好的,两个人的关系升温很快,整天腻在一起;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友就显现出了一些特别的地方,比如要求不要上班陪自己啦,时刻报告行踪啦,电话响几声就要接之类的要求。
张楠开始还觉得没什么,小女生爱的表现嘛,后面慢慢的感觉不对,类似的要求越来越多,于是试图和女友谈一下,但是女朋友并不接受,认为张楠不爱自己,并显得情绪很激动;随后张楠妥协,但是没想到这一妥协,这种情况更严重了。
女朋友变本加厉,经常拿自杀来威胁张楠,张楠也好多次被抓的浑身是伤,背后都是淤青。张楠在询问过家人意见之后决议要分手,于是约女朋友谈分手的事情。过程中女方情绪激动,指责张楠外面找了别人,不顾及自己的感受,在张楠躲避其女友拳打脚踢的时候,女友拿起家中的水果刀把张楠刺死了。
你是不是也觉得这个转折很吓人?没想到,恋爱谈到最后,分手居然把命给搭进去了。我们再来看一个亲密关系暴力的例子,
2014年的厦门,亮亮刚刚大学毕业,在毕业的这个间隙不想闲着就开始打工,就这样与前男友认识了。两个人很有共同话题,经常聊一些宠物相关的东西,因为亮亮自己养了两只猫。
前男友当时给亮亮的感觉就是很细心,把她关照的很好,一段时间之后,亮亮就和前男友同居了,生活中前男友对亮亮呵护备至,甚至是她的两只猫也不例外。
但是两个人住在一起之后呢,摩擦就随着一些小事增加了,亮亮多次当面沟通都没有办法,于是提出了好聚好散,没想到前男友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竟威胁亮亮若敢离开,就当场扭断两只小猫的脖子。
亮亮自认为是个爱猫如命的人,就忍了下去;没想到前男友变本加厉,多次以杀了爱猫要挟亮亮,亮亮最终忍无可忍,趁前男友出去喝酒带着猫连夜搬家。
往后一段时间前男友到处疯狂寻找,并发威胁短信和虐猫照片给亮亮,造成亮亮精神高度紧张,出现严重的失眠,焦虑等情况,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亮亮在厦门待不下去了,只好回到家乡。
亮亮的这一段经历,多年之后回想起来依旧觉得恐怖异常。
心理知识
以上两个案例中的亲密关系暴力的最极端形式又被叫做:亲密恐怖主义。它说的就是亲密关系中夹杂着各种暴力,破坏,恐吓,并以这些威胁和实际迫害对方。
但是抛开这样的极端形式,最常见但伤害较少的亲密关系暴力形式是:亲密关系情境暴力。这种情境暴力几乎平等地由伴侣双方进行,并且更可能发生在年轻伴侣中,特别是青少年和大学生,比如因为某一个情境中的情况而双方互殴或者是互相言语攻击。
说了这么久的案例,都是围绕着亲密关系暴力,那这个概念又是什么呢?亲密关系暴力,英语读作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 ,简称为IPV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亲密关系暴力不就是家庭暴力吗?
我会告诉你,这很不一样,我们今天主要讲的是,基于亲密关系的更严重的亲密关系暴力。要清楚这个,我觉得主要就是三个词,对象,方法,后果。
第一个,亲密关系暴力的对象,字面上就可以很好的理解了,是基于亲密关系的,也就是任何有或者有过亲密关系的人,都可以成为对象,比如在约会的对象,同居的对象,前任或者是前任配偶,这个和家庭暴力的区别就比较明显。
当然定义是有地域区别的,在我国目前来说,家庭暴力的定义是基于家庭关系存续基础上的,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
举个例子,假设我有一个男朋友,别人问起来的时候我都说他很爱我,但是他就有唯一一点不好,就是有时候吵架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有过那么几次打我的情况,你要说这种是家庭暴力吗,其实目前并不能包括进去。
为什么不算家庭暴力?那你们还谈恋爱呢,哪来的家庭概念,是家庭成员内部吗?并不是。换个性别角度,我一男的,找到一个女生约会,还没确定关系,只是约会对象,因为一些事不愉快,就给我打了,就算你再有想法和这个女生组成家庭,这个阶段的暴力也不算是家庭暴力。
所以亲密关系暴力的对象,就是非家庭成员,而又有亲密关系的人,这个很好理解了吧。而在我国,家庭暴力一般则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
第二个,方法。我们要考虑一个问题,暴力就代表动手打吗? 前面张楠的案例就是直接动手的暴力,但是除了这个呢?
那你可能会说还有言语暴力,比如言语侮辱,骂很难听的话,持续一直骂,还有吗?
精神暴力算不算,我就是不和你说话,不回应你;我监视你,或者是通过各种途径暗示你,如果咱俩谈不下去了,我就干掉你;或者好像前面我们提到的亮亮的案例,说要拧断小猫的脖子来威胁;这个精神压力就很大,很恐惧,这个就是精神暴力。
经济暴力算吗?可能你们没听过经济暴力,要是咱俩谈恋爱,我一直花你钱,一直花、一直花,或者是我把你的钱据为己有,你提出来我还当没事儿一样,或者是存在那种谈恋爱严格限制花销的。
极端一点的打个比方,早餐吃个包子没吃饱,想拿个包子钱,就是不给,不允许花钱吃这个包子,就是这个意思。或者是不让你去工作,觉得你工作各种不好,强制性的这种。这都是经济暴力。
还有呢?性暴力有没有?亲密关系中的性暴力是肯定有的。比如我今天不愿意,没心情,没感觉,你就一定要有性行为,强迫我;或者是咱俩谈恋爱很久了,一直都以各种理由拒绝发生性行为,或者是以这个为借口来威胁;又或者恋爱对象长期对性器官或者是性能力进行无情的侮辱和嘲笑的。这就是亲密关系暴力中的性暴力手段。
亲密关系中的所有这些暴力手段,细究起来,是不是很不一样?
世界卫生组织(WHO)曾经给了亲密关系暴力一个定义,就是亲密关系中的任何行为,包括身体攻击,性胁迫,精神虐待和控制行为,会对关系中的人造成身体,心理或性伤害的,都属于亲密关系暴力。
第三个,后果。我们也可以看到世界卫生组织在官方定义里也有提到造成的后果,虽然这个后果很宽泛,但可以确定的是任何亲密关系暴力都是有严重后果产生的。
要是说有什么严重后果,对心理的影响可能会造成抑郁,焦虑,惊恐等,会改变一个人对未来亲密关系的认知;可能经济上你会损失一些钱,丢掉工作,更严重的可能就是受到身体伤害了,比如说苗栗的案子,张楠最后命都没了。
一般犯罪心理分析
那不管严重程度与否,亲密关系暴力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呢?
首先来看看,控制与怀疑。这个是心理上的特点,亲密关系的双方对于这段关系的理解不正确,觉得亲密关系就是要极端的爱,全部的属于,或者是放弃一切。
但其实我们讨论的亲密关系很多都是喜欢的阶段,喜欢是一种很初级的情感状态,是一种尝试和探索的状态,如果一上来就使这么大劲儿,用力过猛,容易过火。
或者是之前受过感情伤害,所有这方面特别的敏感,不愿意相信对方或者觉得只有控制对方才能持续一个比较好的状态。
话说回来,虽然我们说亲密关系本身是有一定的排他性的,但是排他的程度是显而易见的,程度只要在正常的范围,其实很多人都可以理解并且会让人安心。
举个例子,我女朋友今天和朋友出去玩,之前也和我说了这个事情,晚上比较晚没回来,我打个电话问问需不需要接,玩的怎么样,这个是正常的程度;但是如果从她和朋友见面开始,每半小时我就打个电话,或者是微信发个定位,这个程度就很超过了,并不是正常的。
第二个原因,建立在亲密关系基础上的不正确忍让和包容。在受亲密关系暴力的群体中,调查显示有68.3%的受害者选择了原谅。这意味着什么?
打人的那个会觉得我把你打成这样了,我这么作了,还能原谅我;那我是不是可以再无法无天一点?一直在突破底线,一直在试探找一个边界。
可能有人会有一个观念,就是包容和忍让代表着感情的程度。你这么想的时候,对你造成伤害的男友或女友在想什么?所以该说就说,不行就拉倒,不要觉得谈恋爱就要什么都包容和原谅;你被人打的全身都是伤,这还能忍?出现第一次就要义正言辞的谈,最好远离,有多远就多远。
第三个原因,我觉得挺重要的,并且这个点呢,说来奇怪,它出现在我们很多的日常中,那就是很多错误的认知是和亲密关系暴力有关的。
类似的亲密关系错误认知有,打是情骂是爱啦;有暴力行为的亲密关系总好过单身狗啊,最起码有关系,拒绝对方就是不爱对方;对方限制我的自由是因为爱我担心我啊,等等。这些想法最好在刚出现的时候也都纠正一下自己。
法律知识
最后呢,说说法律吧,我觉得也是一个问题。很多地方是没有亲密关系暴力保护条款的。家庭暴力是有的,但前面我们也说了,两者是不同的。
暴力者一方觉得反正拿我没办法,我也不会被抓进去关起来;受害者另一方觉得没有法律保护,说出来也没有用,很多时候法律实际上是一个心理层面的强支持因素。
目前我国台湾地区已经在法律中添加了针对亲密关系暴力的条款,来保护在亲密关系中受到各种形式暴力的受害者。
小结
好啦,关于亲密关系暴力的内容,我们这节课就学习和讨论到这里了。我们这节课看了案例,学习了亲密关系暴力的概念和内涵,知道了亲密关系暴力和家庭暴力并不是一个概念,这种不同主要体现在法律层面,实施暴力的人是不是家庭成员,这一点很重要。
此外,我们还分析了暴力的形式,有常见的肢体暴力、语言暴力,打骂这些都是;还有精神暴力、经济暴力、性暴力;最后呢,我们分析了亲密关系暴力的犯罪心理原因,主要考察了两点,一个是施暴者很可能存在的不正常控制欲与怀疑心理,一个是受害者无底线的原谅与包容。
我很理解选择开始一段亲密关系的时候需要的那种勇气,但是如果在这段亲密关系中发现很多都是错误的,那不如拿出点勇气早点结束,早点开始新生活,毕竟保护自己不受任何伤害,比是不是单身还是要重要一点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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