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虫
不敢直视的一篇文章!
好想抱抱你。
你是女生也不代表你能替所有的女生去反应
因为你是男人,你不能体会被亵渎时的羞耻感,恐惧害怕,耻辱
你不能感受到她的痛苦,可能你会是那样的想法,但她不是
抱抱你
我偏面地认为只是性伴侣定义,对方想要升格为情侣关系或继续而你抗拒。
身体知道答案,而思维是认知的产物, 可怕的是没有人际关系的底线建立, 在事后追溯中,因为没有感受到爱意而判定为强奸, 成年人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需要觉察的是,是否我们因为没有感受到爱情,而把性行为认定为强奸? 那现代社会中,只有普遍认知共识的新伴侣要如何进行定义?